霍健康带队检查我校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0.04.2015  12:39

贵大新闻网讯(文字/尹梓熹  摄影/陈恒) 4月8日,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霍健康带队检查我校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润生,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王友,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高山,省教育厅监察室干部李宁陪同检查。
下午2:30,检查组成员在校纪委书记汪海波陪同下,重点查阅了我校2014年度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资料,包括研究部署、约谈、工作检查、责任追究(台账)、制度建设等。

下午3:00,校党委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情况汇报会,向检查组汇报贵州大学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校领导姚小泉、王红蕾、杨伟民、杨未、赵德刚、汪海波、谢田凯出席会议,校纪委班子成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党委(党工委)书记参加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杨伟民主持会议。

会上,校党委书记姚小泉从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四个方面汇报了学校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姚小泉指出,2014年,贵州大学党委和党委班子成员根据中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为重点,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教风校风,为推进贵州大学有特色领军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他表示,学校党委虽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学校党委将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把主体责任抓得更紧、夯得更实,并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三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四要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的能力和水平。对于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姚小泉建议在动力、途径、导向、保障四个方面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动力机制;二是科学设计流程,完善运行机制;三是优化检查考核,完善评价机制;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问责机制。

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罗润生、高山反馈了检查组查阅资料的情况,对贵州大学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对校党委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表示认可。他们指出,贵州大学党委以落实责任主体为核心,明确责任内容为关键,构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治理“三公”经费成效显著,查办案件方面取得突破,在制度反腐和开展廉洁教育方面特色鲜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他们希望学校党委继续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加大风险防控力度等措施,进一步解决“不能腐”的问题,真正达到“不敢腐”的目的,有效促进全校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霍健康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近年来,贵州大学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相关精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工作有思路、有举措、有创新,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领全校教职工一手抓加快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和安全稳定两个“第一责任”,有效推动了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他强调,要以忠诚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得更紧更实。他要求,学校党委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体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典型案件查处工作,以《贵州大学章程》制订为着力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进程,努力将贵州大学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具有区域特色的领军型高水平大学。

姚小泉要求,全校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霍健康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认真真、不折不扣落实好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学校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为学校有特色领军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和纪律保障。

汇报会开始前,霍健康厅长在校领导姚小泉、杨伟民、赵德刚的陪同下,视察了我校花溪校园扩建工程(二期)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