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201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27.02.2015  19:24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仁怀市及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33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137号)要求,贵州省201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15年2月17日至3月6日)。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从2014年度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专业进行评价,该年度分土建(含交安和房建)、机电、绿化专业。

  二、在评分分值为AA级的评价单位中,鉴于部分单位评价期内承建工程项目数太少,只有1个合同段,为确实体现信用评价的激励机制,对这部分从业单位评价等级最高按A级处理。

  三、请负责评价的各业主单位及省交通质监局进一步核查评价原始数据、结果,如有意见,请在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厅反馈。

  四、各业主单位应负责通知被评价单位及时登录我厅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系统查询本单位的评价细节和查看公示结果,并注意核对从业单位名称是否有误(包括单位名称有变更的情况)。被评价的从业单位如发现评价结果有计算差错,可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反馈;如对评价原始数据有异议,应在公示结束前向相关业主单位进行书面申诉,如对业主单位的答复不接受的,可进一步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诉。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诉。申诉材料应包括申诉人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申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申诉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申诉人本人签字。

  受理机构:

  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张海波 刘彦

  联系电话:0851-85954467,85992068

 

  附件:1.贵州省201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及等级公

示表

  2.贵州省201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明细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2月17日

  附件: 47附件1贵州省201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及等级公示表

   47附件2贵州省201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