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17.03.2015  14:46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紧紧结合贵州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行政运行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承办交通运输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组织编制交通运输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协调本单位保密机构对拟公开的政府交通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形成了厅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办公室具体抓,全厅上下共同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为保证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我厅按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贵州“两会战两创建一攻坚一行动”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厅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均明确1至2名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日常政务信息采编。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职责,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承办人员初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复审,厅办公室再审和重要公开信息由厅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人头。   (三)完善公开目录。以明确责任、严格标准、规定时限的原则,对信息目录按职责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区分,从信息分类、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责任部门等方面加以明确,特别是把人民群众关心的行政审批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行政执法和收费、干部配备情况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发布信息。路政、运政、海事等交通执法系统,将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交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项目的依据、标准、程序、处罚部门、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征收部门、起止期限、征缴程序、减免规定、逃缴责任、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等向社会进行公示,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公正。   (四)公开形式多样。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短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尤其是我厅门户网站已经成为全省交通运输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连续3年获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第一名,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我厅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50条,同比增加32.4%,其中规划计划类6条、财政信息类3条、应急管理类7条、交通规费类4条、人事信息类34条、政策法规类51条、招投标类439条、工作动态类2856条、其他信息4250条。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信息情况等均主动公开。因我厅借用临时办公点办公,不具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条件,公开查阅暂时安排在厅档案室。以上信息的发布,为公众获取交通运输工作信息,提高我厅工作透明度,为社会公众获得知情权提供了基本保障。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4年,我厅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通过不同方式回应解读149条。举行了《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访谈直播节目4期,其中交通运输部《建好贵州美丽乡村小康路》1期、省广播电视台《“十一”黄金周出行服务指南》2期、当代贵州期刊传媒集团《解读“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行动计划》1期。政策解读稿件78篇,微博微信回应10件,其他方式回应27件。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厅收到政府信息网络申请3件,内容主要涉及行政许可、财政资金类,均已按规定办理。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做了不少努力和探索,总体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部门未严格落实公开制度,该公开的未公开;有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更新较慢;有的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公开的有些方面还缺少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标准等。   2015年是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全面冲刺年”和“效能提升年”,我厅将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务服务,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环节,加强重点领域办事服务,快速回应群众诉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