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5年度省级、省直机关 “五好”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01.04.2015  22:22

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厅机关各支部:

  根据《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全省、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和省级、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黔直党通〔2015〕16号),现就我厅系统2015年度省级、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1.领导班子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领导班子健全,组织活动开展正常;党组织书记党性观念强,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建立党组织书记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和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创建“团结、务实、勤奋、廉洁”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发挥表率;班子内部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班子战斗力强,班子成员政治坚定、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

  2.党员队伍好。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一岗双责”制度,部门负责人每年为党员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至少1次,机关党员每年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做好流动党员登记管理,建立外出党员联系制度,做好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全面建立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强素质、严作风、建新功”等活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形成“比学赶超、追比进位”的良好氛围。

  3.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按要求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全面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建立健全机关党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完善和落实机关党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定党内重要事项的措施,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按要求落实党组织工作经费,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应配有专职党务干部,50人以下应有兼职党务干部;认真落实党员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设备齐全,场所作用发挥较好;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民主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党务干部推荐交流制度,加强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定期安排党务干部进行轮训,切实抓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机关业务工作运行、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建立机关作风督察员制度,广泛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评议机关”和“群众公开评议机关”活动,推行“作风谈话”和“作风问责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4.工作业绩好。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及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和一线,切实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单位风气文明,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全面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工作规范有序,增比进位成效明显,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在本系统年度考核靠前;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群团组织工作成效明显;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扎实、保障有力、措施具体、成效明显。

5.群众反映好。健全和完善“首问责任”窗口和“服务接待”窗口,深化“三亮三比三评”,切实转变作风;建立健全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党员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对待群众耐心热情,党组织在党员、群众中有凝聚力、有威信;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上。

  二、申报办法

  申报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厅直属各单位根据申报标准,按照规定的名额向厅党委提出申报,厅党委择优向省直工委推荐申报。

  凡推荐为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对象的,须是2013年、2014年获厅党委命名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凡推荐为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对象的,须是2013年、2014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五好”基层党组织。2013年、2014年已被命名为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的,本次不再申报。

  三、申报名额

  1.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厅系统已获省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共4个,其中,贵州高速集团思南至剑河项目办党总支、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党总支已获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五好”基层党组织,此次不再申报;公路工程集团第八分公司党总支、省公路局开阳公路管理段党总支具备申报条件,可分别由交建集团党委、省公路局党委推荐申报。

  2.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厅属各单位可从获得2013、2014年度厅党委命名的“五好”基层党组织中推荐1个基层党组织进行申报。

  四、有关要求

  1.厅直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申报标准,对申报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确定推荐申报的,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2.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其中“党组织名称”栏要填写规范名称,“基本情况”栏要填写党员数、党员结构、总支(支部)支委建设、主要职能等情况,“主要事迹”栏要填写创建工作措施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要按照“五好”基层党组织的标准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层次清晰、语言简练、事迹突出,1500字左右。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党委书记审阅后,方可报送。

  3.各推荐单位于2015年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厅直机关党委办公室。具体申报材料包括:(1)推荐情况综合报告(含工作业绩评价、廉洁自律方面意见、推荐单位党委书记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2)《贵州省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件1)及事迹材料;(3)《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件2)及事迹材料。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其余材料一式1份。

  联系人:吴昌华  联系电话:85955318

  电子邮箱:jttjgdw @ 163 .com

 

  附件:1.贵州省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厅直机关党委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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