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2015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及说明

31.08.2016  14:34
  •       一、贵州省档案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档案局(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省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30号)的通知,设立贵州省档案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1、职责调整
          (1)划入原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的职责。
          (2)划入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3)划入贵州年鉴社的职责。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档案和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省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编纂方案、年度计划及档案、地方志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全省档案、地方志工作,协助查处档案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开展档案及地方志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5)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及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承担贵州省自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历史与现状资料的收集工作。
          (6)整理及保管档案、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承担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的安全责任。
          (7)组织开发利用档案、地方志及其他地情资料资源;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负责发布档案、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信息,为社会利用档案、地方志文献、地情资源提供服务;收集政府公开文件,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公开信息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社会教育服务工作。
          (8)拟订全省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档案资源信息资源库和地方志资料数据库;监督和指导全省电子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9)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地方志指导管理机构、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省档案局(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省档案馆)是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16个内设机构,是一级核算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决算是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我单位总编制数132人,至2015年年末财政供养人员187人,其中,在职实有人数123人,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56人,在职人员占编制数93.18%。与去年年末相比,调入8人,调走1人,退休死亡1人,离休死亡1人。
          二、贵州省档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档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291.80万元,与2014年3741.81万元相比,增加549.91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2015年收入与支出均较上年有所提高。
          (二)本单位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计3228.0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228.06万元,占100%。
          (三)本单位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计298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9.83万元,占79.85%;项目支出600.36万元,占20.15%。
          (四)本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291.80万元。与2014年3741.81万元相比,增加549.91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2015年收入与支出均较上年有所提高。
          (五)本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0.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4年2549.5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0.62万元,增长16.89%。主要原因是:2015年补发2014年10月-2015年6月工资改革补差,从2015年7月执行新的工资标准;2015年项目支出较2014年增加78.55万元,增长15.05%。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9.88万元,占总支出的96.97%;住房保障支出90.31万元,占总支出的3.0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228.06万元,支出决算为2889.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89.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正在招标进行中,还未付款,如《贵州年鉴》印刷费、《贵州省志。公路水路》和《贵州省志。城乡建设》的印刷费、贵州省档案局档案库房温湿度设备采购及安装、档案馆大院保安服务费、档案馆大院物业管理费;部分项目正在招标进行中,如二轮编纂志书的印刷;部分项目是连续项目,进行缓慢,如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管理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2889.88万元,全为“档案事务”支出数,完成当年预算的96.97%。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2289.52万元,;其中“档案馆”支出决算数123.58万元;其中“其他档案事物”支出决算数476.7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90.31万元,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数,完成当年预算的3.03%。
          (六)本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4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本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7.05万元,比上年减少32.94万元,降低54.91%,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密切相关。而受公务用车改革影响,公务用车支出减少也是促使“三公”经费减少重要原因之一。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7.53万元,占27.84%,比上年减少3.93万元,减少了34.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52万元,占72.16%,比上年减少29.01万元,减少了59.78%。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2015年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保养费、过路费、停车费、燃油费和汽修费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7.53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53万元,主要是接待前来接洽工作的各地、州、市档案局(馆)人员等。本单位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985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92万元,比2014年支出196.03万元增加78.89万元,增长24.9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等较去年均有增长。其中工会经费增长原因是:2014年省财政厅未按规定及时划转工会经费,于2015年3月才将2014年工会经费划转给省直工委,造成2015年工会经费比2014年增加35.54万元,含2014年的工会经费22.4万元,较2014年增长100%。其余项目增长匀属工作业务量加大运转造成。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全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省档案局2015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bdc65018b031966c60c9a5e3cc4740d2.xls   (73.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