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公布2014年度省级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

16.10.2014  18:24

  黔学位办〔2014〕15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对省级重点学科开展增列审核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学位办〔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我办于2014年9月13日,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分类评价的原则,评选出第三批省级特色重点学科7个,第六批省级重点学科10个,第四批省级重点支持学科13个(名单附后),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配套经费,在人、财、物、环境等方面予以保障,学校配套经费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


  二、学科带头人是省级重点学科的直接负责人,要科学制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学科建设的分阶段目标和总目标。进一步加大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凝炼学科方向,找准学科发展定位,充分发挥学科特色和优势。


  三、我办将按照《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中期检查、验收评估工作,各高校每年年底报送省级重点学科年度报告和建设成效分析报告。


  四、2014年10月31日前,各省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进入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 http://ky.gzsedu.cn/ )填写《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书》,待审核通过后将带有水印的纸质合同书(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公章,11月10日前报送我办,并按照计划书实施学科建设工作。


  附件: 2014年度贵州省重点学科增列名单


  联系人:熊星、白国辉;联系电话:0851-528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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