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06.09.2016  03:02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5、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7、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统战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参与考察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
  
  10、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稳定工作。
  
  11、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2、负责各类高等、省属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3、规划、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
  
  14、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和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5、承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负责实施国家学位制度,承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7、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省教育厅内设25个处室,下属29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教育厅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省属高校、厅属高职院校、厅属中职学校和厅属事业单位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贵州省教育厅

行政单位

2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

贵州省教育贷款与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
(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4

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5

贵州大学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

贵州师范大学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贵州财经大学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

贵州民族大学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

贵州医科大学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

贵阳中医学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

遵义医学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2

贵州师范学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3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4

贵州理工学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5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6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7

贵州省机械工业学校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8

贵州省建设学校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9

贵州师大附中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

贵州省实验中学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1

贵州省教育科学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2

贵州省电化教育馆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3

贵州教师教育学校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4

贵州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5

贵州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6

贵州省教育宣传中心

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27

贵州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28

贵州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29

贵州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30

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省教育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省教育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省教育厅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教育厅2015年度总收入992041.94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27104.31万元,增长2.81%。主要是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15779.19 万元,各学校、单位的学费等事业收入增加了20696.01 万元,其他收入减少了11415.88万元。总支出1074329.74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40176.38万元,增长15.01%,主要是我厅加快了预算执行的进度,提高了预算的执行率。
  
  (二)省教育厅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9204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6422.58万元,占72.22%;事业收入221436.71万元,占22.32%;经营收入1768.18万元,占0.18%;附属单位缴款913.62万元,占0.1%;其他收入51500.84万元,占5.19%。
  
  (三)省教育厅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7432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213万元,占31.3%;项目支出737236.50万元,占68.62%;经营支出880.24万元,占0.08%。
  
  (四)省教育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教育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16422.58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5779.19万元,增长2.25%。财政拨款支出774659.44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76507.08万元,增长10.96%,主要是我厅加快了预算执行的进度,提高了预算的执行率。
  
  (五)省教育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教育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57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91%。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900.34万元,增长10.74%。主要是我厅加快了预算执行的进度,提高了预算的执行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教育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79万元,占0.03%;教育支出支出758802.65万元,占98.22%;科学技术支出254.69万元,占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53万元,占0.02%;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农林水支出116.02万元,占0.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4.17万元,占0.0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39.16万元,占1.51%;其他支出1053.81万元,占0.1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省教育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962880.55万元,支出决算为772576.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0.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是对市、县转移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转移支付到各市、县,决算由各市、县编报,不在省教育厅的编报范围内,如集中连片地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加快普及学前教育专款、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建设专款、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级负担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省级配套、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配套资金、突破高中阶段教育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义务教育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非集中连片地、中职涉农专业及家庭困难学生免学费专款等资金。其中: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48.47万元,占总支出的0.03%。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万元。
  
  (3)现在运行2946.90万元,占总支出的0.38%。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99.75万元,占总支出的2.08%。
  
  (5)学前教育1843.69万元,占总支出的0.24%。
  
  (6)小学教育31795.45万元,占总支出的4.12%。
  
  (7)初中教育28739.37万元,占总支出的3.72%。
  
  (8)高中教育5942.14万元,占总支出的0.77%。
  
  (9)高等教育500884.82万元,占总支出的64.83%。
  
  (10)其他普通教育支出5142.90万元,占总支出的0.67%。
  
  (11)中专教育52674.03万元,占总支出的6.82%。
  
  (12)技校教育1427.24万元,占总支出的0.18%。
  
  (13)高等职业教育14907.95万元,占总支出的1.93%。
  
  (14)其他职业教育支出78507.90万元,占总支出的10.16%。
  
  (15)广播电视学校4043.54万元,占总支出的0.52%。
  
  (16)特殊学校教育3.44万元。
  
  (17)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30万元。
  
  (18)其他教育支出13813.55万元,占总支出的1.79%。
  
  (19)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140.68万元, 占总支出的0.02%。
  
  (20)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87.88万元,占总支出0.01%。
  
  (2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6.13万元。
  
  (22)其他文化支出15万元。
  
  (2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53万元,占总支出的0.02%。
  
  (24)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
  
  (25)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16.02万元,占总支出的0.02%。
  
  (26)技术改造支出60.04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27)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34.13万元,占总支出的0.03%。
  
  (28)气象技术研究应用80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29)住房公积金11639.16万元,占总支出的1.51%。
  
  (30)其他支出1053.81万元,占总支出的0.14%。
  
  (六)省教育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教育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812.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304.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950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省教育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13.10万元,比上年减少164.07万元,降低11.91%,主要是我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4.43万元,占61.36%,比上年减少345.33万元,降低31.69%,主要是我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控制,加上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经费开支也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26.16万元,占10.4%,比上年减少79.85万元,降低38.76%,主要是我厅不断规范公务消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42.52万元,占28.24%,比上年增加261.12万元,增长320.79%,主要是根据中央和我省相关政策要求,我省扩大了教育对外开放和交流,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建设中外友好交流学校,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高水平教学团队。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4.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4.43万元。主要支出情况:一是到基层、农村、边远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指导、监督等发生的费用。二是花溪大学城和清镇职教城的学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校区发生的交通运行费。
  
  2. 公务接待费126.1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8.75万元,主要是接待省外教育等部门、学校间教育交流合作等。省教育厅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561批次,10096人次。
  
  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42.52万元。省教育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23个,累计228人次。主要是与东盟、欧美等国家交流、省属学校教师出国培训、学生对台交流、公派出国留学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教育厅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2082.63万元。主要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贵州大学学校建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省教育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1.20万元,比2014年增加789.77万元,增长36.54%,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工资改革,调整工资水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省教育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4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5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94.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4.3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省教育厅共有车辆7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6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7辆、其他用车1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车、运输车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5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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