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协调会

06.07.2016  00:52

7月5日上午,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协调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袁黔华,副院长于浩参加会议并讲话。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后勤集团、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保卫处、校团委、图书馆、网络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参加了会议。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袁黔华就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明确了4点纪律要求:一是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程序;二是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规定;三是在审定招生相关资料及考生档案的过程中要做到认真、严谨,确保无误;四是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工作“十公开、六不准”以及招生工作“十个严禁”,确保“阳光招生”。

副院长于浩要求所有涉及招生工作的部门及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按程序、按规矩完成相关工作。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多沟通、多联系,为招生录取工作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全力确保招生录取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学生处招生负责同志就招生录取工作的前期准备情况在会上进行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