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4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21.08.2014  17:51

  黔教办师〔2014〕384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厅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为庆祝第30个教师节,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今年国家和省将在教师节期间隆重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一批优秀人物并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4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4〕3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教师节活动主题


  各地各校要紧紧围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形式多样、简朴热烈的表彰奖励等系列活动,在教师节前夕掀起喜迎教师节、欢庆教师节的热潮,营造出庄重喜庆、尊师重教的节日气氛。


  二、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教师活动


  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校走访慰问教师活动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带头通过各种形式走访慰问教师,重点走访慰问农村一线教师、特岗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关怀和爱护。


  三、有效开展师德教育专题活动


  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师德教育专题活动,要与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相结合,多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广泛深入的师德教育活动。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要结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研究制定工作,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要引导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推进贵州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努力把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实际行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要积极开展宣誓“贵州教师誓词”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学习领会教师誓词,认真践行教师誓词。要进一步组织学习“贵州教育精神”活动,提振全省教职工精气神。


  四、扎扎实实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为教师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入基层、深入调研,认真倾听教师意见建议,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和化解存在的矛盾等方面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五、精心组织好教师节宣传活动。


  各地各校要精心设计宣传方案,广泛宣传优秀人物事迹,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勇于创新,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今年省将以省委、省政府含义召开全省教师节表彰大会,并开展教师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特岗教师夏令营、教师风采展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传周和教师节征文竞赛等活动。请各地教育局、有关学校等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省在教师节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并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教育部教师〔2014〕3号文件要求和省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应活动。活动情况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传真:0851-5280465;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4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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