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06.05.2015  19:32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仁怀市、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地方海事局(航务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在黔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围绕“防灾减灾日”主题,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好防灾减灾系列活动,营造全行业参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交通行业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厅领导指示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布置,在交通运输系统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交通行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基本技能科普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要围绕“科学减灾,依法应对”活动主题,结合“科技活动周”、“防震抗灾科普宣传周”、“消防安全月”等活动契机,广泛向员工和全社会宣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推广介绍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让员工和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和基本技能,切实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设置防灾减灾宣传专栏、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标语、举办防灾减灾专题展览、印发科普读物、组织现场观摩体验、举办防灾减灾专题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要在施工现场、高速公路收费站、客运站场和渡口码头等张贴宣传标语,营造“防灾减灾,平安交通”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一)对在建公路项目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所有公路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特别是对于隧道、桥梁、边坡(高填深挖)等重要工程、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特种设备要加大排查力度。继续做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多级联动每日排查”上报工作,有效把控高速公路施工安全风险。   (二)对营运公路开展设计回访。各营运管理单位要组织设计单位对通车营运公路进行回访排查,要对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边坡(高填深挖)、临崖临水路段逐个进行回访,重点检查设计方案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对地质灾害重视不够、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的工程。要逐个项目、逐个工点对结构物是否符合设计及其质量、安全现状进行评价,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三)加强公路事故易发路段、重要施工工点监测监控。一是通车营运公路,营运管理部门要认真排查,在隧道进出口、重大桥梁、重大边坡等事故易发路段加装高清摄像头,加强监控力度。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二是在建公路项目,要对隧道工程、重大桥梁、重大边坡施工现场采取视频手段加强监测监控。   (四)加强雨季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厅《关于加强雨季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黔交建设〔2015〕111号)要求,切实做好防汛工作,防止降雨造成的安全事故,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避免降雨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对安全隐患进行大排除,尽早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大排除。   四、做好航道安全管理工作   要加强重点航段、船舶和库区的监控管理,及时掌握重点水域水情,落实航道汛期安全工作,确保汛期航道畅通、船舶航行安全。要制定汛期航道维护预案,抓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增加航道现场的巡查时间和次数,确保高洪水位期间航道的安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管理,及时对辖区水运基础设施和在建水运工程实施检查,及时发现管理和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或提出应对风险的对策,加强对通航密集区、锚地、桥区、施工作业区等水域的现场监管,维护良好通航秩序。   五、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及时组建分级负责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协调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二是要建立应急信息报告机制,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告道路运输信息,并向社会公开。三是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对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障应急值守和信息畅通。四是要积极做好抢险运力调配,积极协调地方政府配合处置突发事件。五是要建立交通隐患排查机制,对客运场站进行安全检查,实行进站出站的安全检查制度。   请各单位按以上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在5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的情况报告报厅(文字报告及相关图片、音像资料),请同时报电子版文档。联系人:刘彦;电话:0851-85992068;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