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高校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01.11.2016  20:36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能力,近期,我厅将在“贵州省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中心”(贵州大学)举办2016年高校辅导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及时间
  
  培训时间:11月20日-12月2日
  
  参加人员:全省高校(含独立学院)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11月20日14:30-18:00
  
  报到地点:贵州大学花溪北校区(中山园学生食堂)后门前行100米,至花溪区卫星站内腾云楼宾馆一楼大厅。
  
  报到联系人:郭茜倩(18656387920)、李红梅(18786018036)
  
  联系电话(办公室): 0851-83621001
  
  三、相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好工作,认真组织,按照要求足额选派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并填写好“2016年高校辅导员培训班人员名单表”(附件2),于2016年11月11日前传真或发邮件到省高校辅导员培训中心(邮箱: [email protected] ,传真:0851-83609606)。
  
  2.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纪律要求,按照培训教学日程安排,认真参加培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学习期间,每位学员要围绕培训内容,并结合实际,写一份学习总结和职业生涯规划,结业前统一交贵州省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中心办公室。学员学习结束,颁发结业证书。
  
  3.参训学员培训费由省教育厅统一拨付,食宿由贵州省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中心(贵州大学)统一安排,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学校自理。教育厅每天为每位参训学员提供30元(12天)生活补贴,培训结束统一发放。
  
  4.请各位参训学员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张以及1寸免冠照片2张,报到时一并收取。
  
  附件:1.2016年高校辅导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2016年高校辅导员培训班人员名单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