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通报10起公共资源交易腐败典型案件

20.11.2015  16:22

新华网广州11月20日电(记者毛一竹)广东省纪委19日发布10起公共资源交易腐败典型案件。案件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公共资源交易,从过去打电话、写条子等直接干预变为间接干预,从公开插手转为暗箱操作,安排亲信介入或授意下级操控中标结果、分包、转包和采购供应。

甘佐成在担任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党工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及离岗退休期间,利用其主管滨江街道全面工作与街道停车场租赁管理业务的职务便利以及职务影响力,帮助私人老板颜某顺利承包经营该街道办事处所属的纺织路1号闲置地块并用作停车场谋利,分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儿子收受颜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150万元。甘佐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清远市连南县水利局原局长罗世纲,任职期间在转让该局下属企业、审批拨付小水电站省级贴息补助款项、发包县有关水利工程和招标采购、支付工程款项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121.7万元,并与他人合伙私分国有资产32万元。此外,罗世纲违规将该局挂靠某国有企业成立公司,垄断全县水利工程。罗世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100万元。

肇庆四会市教育局原局长林金德,利用职务便利,在有关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教学设备采购过程中,严重违反政府招投标和采购规定,指定供货商、承建商签订合同,收受贿赂120多万元,还有其他600多万元财产无法说明来源。林金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李健生在担任中山市三乡镇公安分局局长、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插手单位的办公设备与耗材、警用装备、技术设备、工作制服、日用品等物资的采购工作,帮助多名关系人承揽当地公安、城管系统多项物资的采购业务,多次单独或伙同其亲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64.9万元。李健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采购部原副部长宋一祥在该中心采购二部、工程采购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多次将项目标底、得分关键点、竞争对手投标情况等信息透露给关系人,便于关系人的公司有针对性报价和制作标书,并在评标过程中给予推荐,使关系人的公司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中成功中标,事后收受贿赂46.8万元。此外,宋一祥还多次安排自己注册的公司直接参与该中心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从中获利。宋一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此外,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和林业局原副局长曾华、农业科学研究所原所长黄芝南,揭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原科长邱志远,韶关市仁化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原局长吴英奎,梅州兴宁市合水国营农场原场长张松华,江门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李伟超,均因插手公共资源交易谋取利益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