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上半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86%

09.07.2015  01:05

中新社广州7月8日电(王华 加文)广州市环保局8日公布,2015年上半年,广州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56天,较去年同比上升近一成。其中6月空气质量百分百达标。

今年1至6月,广州空气质量状况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13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57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同期分别下降9.1%、23.5%、9.3%、19.7%和26.4%个百分点;臭氧超标率为2.8%,同比减少2.8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广州市空气治理正在逐年改善,“减煤、控车、降尘、少油烟”四大部署取得明显成效。今年7月起,广州计划开征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

据所定目标,2017年广州PM10和PM2.5年均浓度要分别下降到62微克/立方米和42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实现达标。目前,广州仅有二氧化硫已达标,由于人口和经济发展需要,企业、机动车、建筑工地等污染源不断增加,治理难度很大,达成目标不易。

广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按照“减煤、控车、降尘、少油烟”的思路深化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包括,推动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企业和各类落后产能的“关、停、并、转”, 严格企业环境准入标准,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燃重油锅炉的改燃、淘汰和治理任务;2015年底前提前实施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国Ⅴ排放标准,基本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并探索实施船舶污染治理;开征建筑工地扬尘排污费,探索将扬尘控制纳入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开展臭氧生成机理研究工作,加大力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贯彻新环护法,通过按日计罚、停产限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方式,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将空气质量监测发布点增至50个;强化区域联动及合作机制,实施珠三角各地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