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子办假户口欲在广州买房 3人涉嫌伪造证件被刑拘

03.12.2015  22:17

人民网广州12月3日电 (林龙勇 谢锦焕 王魁 梁荣忠) 为取得在广州购房的条件,一名上海籍女子委托房产中介职员通过制假人员伪造结婚证、户口簿,结果在房产交易登记所办理交易手续时,被当场识破。近日,广州警方破获一起伪造证件买房的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情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据了解,37岁的齐女士,是上海人,因工作关系想在广州购置一套房产,急于购房的她因是外地户口且未婚,按照政策不能在广州购房。后来,齐女士让某房产中介公司职员黄某(男,20岁)帮忙想办法操作。黄某建议,只有帮齐女士办理假结婚证以及假户口簿才能购房。

不久,齐女士与黄某碰面谈好中介费10万元,先付6万元,事成之后再付剩下4万元。然后,黄某联系房东过来,三方谈妥房价后,齐女士向房东和中介分别支付了购房款300余万元以及中介费6万元,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佣金协议。此后,黄某联系了朱某(男,34岁),并用他与齐女士的证件和个人信息,花300余元通过制假人员办理了假结婚证、假户口簿。

11月25日,齐女士持上述伪造证件至白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发现,齐女士随之落网。之后,民警通过扩线,迅速抓获了另外2名同案嫌疑人朱某、黄某。经审讯,齐女士、朱某、黄某均对上述不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上述3名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情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是犯罪行为,千万别为个人利益耍小聪明制作、买卖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