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签发辖区首本个人申办海员证

11.03.2015  20:38

李燕喜船长成为广西辖区首位以个人申办海员证的船员(央广网发 莫卫华 摄)

央广网南宁3月11日消息(记者张垒 许大为 通讯员田云凯)2015年3月11日上午,任职于南宁桂丰航运有限公司的李燕喜船长从广西海事局领取到了新办的海员证,成为广西辖区首位以个人申办海员证的船员。

海员证是中国籍船员出入境身份的证件,具有护照性质。长期以来,海员证管理一直参照公务护照管理的模式,由船员任职单位为船员申请办理,且申办单位申办海员证有数量的限制,给船员办证及任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有些申办单位甚至借此收取船员高额的海员证办证服务费,损害了船员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取消海员证单位申办限制,放开个人申办海员证,为船员办理《海员证》提供了更多渠道和便利。

广西辖区有8万船员,其中,内河船员约占6.5万,任职于港澳线航行船舶的船员均需要办理海员证。为了做好个人申办《海员证》工作,广西海事局提前准备,采取多项举措确保海员证个人申办优惠政策有效落实:一是开展集中办公,讨论研究出台海员证申办具体实施意见,做到受理审批人员对政策正确理解;二是加强宣传,通过政务窗口、港口码头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海员证最新政策,将国家便民惠民政策带给每一位船员;三是热心服务,耐心细致地指导前来申办人熟练使用系统进行申报,确保海员证申报工作不断不乱。

下一步,广西海事局还将进一步优化海员证及其他证书审批工作流程,最大程度简化办证材料,创新工作方式,更好服务广大船员和港航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