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银行业助力全国农改区 确权土地可抵押贷款

18.07.2015  01:46

央广网玉林7月17日消息(记者 张垒 许大为)7月17日,广西银监局和18家银行业代表分别与玉林市政府签约,创新支持玉林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今后,农村产权流转后,经营主体可以此作抵押更加方便地向银行借贷。

广西银监局与玉林市政府签订了《广西银行业创新支持玉林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18家区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玉林市政府签订支持玉林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合作备忘录,在5年左右向玉林市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投放贷款3262.68亿元。

此外,玉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创新推出了“农房贷”、“农地贷”、“林贷宝”等30多种农村产权系列金融产品,并分别与涉农经营主体、重大项目业主签订贷款协议(意向),总金额达到35.57亿元。

截至今年6月末,玉林辖区涉农贷款余额501.48亿元,比年初增加37.66亿元,同比增长16.94%,增量和增速均位全区前列。其中,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余额11.13亿元,2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6.13亿元。

广西银监局局长曾向阳表示,广西银行业将努力在“涉农融资担保体系、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抵质押登记、风险分担机制、信贷产品创新、金融配套服务”等六大方面有所突破。

2014年11月,玉林市成功获批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建设试点。目前,玉林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已发证174.46万亩、发证率98.11%,林权已发证987.54万亩、发证率94.58%。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确权工作也正在进行。

广西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确权后的土地等资源可以作为抵押,进而向银行贷款。“土地流转后,银行业再给予支持,经营主体就可以更方便地进行融资。经营主体受益,农民也受益”,玉林市副市长邓长球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