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29.05.2015  19:35

黔教办安稳〔2015〕107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


  现将贵州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5〕98号)和王碧海副厅长在全省教育系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各学校要重点对校舍、围墙、上放学路线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划定危险区,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遇到灾害天气,要落实专人值守巡查,及时掌握信息、排除险情,确保师生安全。要加快238所受地质灾害治理威胁学校的治理,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要严格落实校舍安全鉴定、预警、信息发布、安全项目管理等制度,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要积极协调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加强学校所在地和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的地质、气象、水文情况监测。在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学校报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采取暂停课、后补课的做法,避免洪灾造成师生伤亡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演练,增强学生自护自救能力。各地各学校要根据要求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建立放学安全前提醒制度,中小学校每天放学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警示。要通过家访、“致家长的一封信”、家校通等形式,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学生周末、假期等时段的监管教育,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体,加强社会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学生安全、齐抓共管学生安全的氛围。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针对汛期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安全教育管理,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即发即报制度,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属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排除险情,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附件: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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