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31.10.2016 19:39
本文来源: 教育厅
(贵州省教育厅公告〔2016〕3号)
根据《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2号)第34条之规定,经我厅认真清理,现将贵州省教育厅2016年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公告之日起,凡进入上述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各地也不得再依据上述文件开展行政管理活动。
贵州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25日
贵州省教育厅2016年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6年10月25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备 注 |
1 | 贵州省“十二五”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 黔教学前发〔2012〕445号 | 废止 |
2 | 贵州省特殊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 黔教基发〔2011〕423号 | 废止 |
3 |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1版)的通知 | 黔教基发〔2011〕313号 | 失效 |
4 | 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工作的意见 | 黔教师发〔2011〕382号 | 失效 |
5 |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的意见 | 黔教法发〔2012〕469号 | 失效 |
(责任编辑:gzsedu_ymj)
本文来源: 教育厅
31.10.2016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