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南省委:预防新高考政策下产生新的不公平现象

30.01.2015  22:19

人民网长沙1月30日电(记者 匡滢)2014年9月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决定在上海、浙江两省市先行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这次高考招生制度的改革,取消文理分科,减少统一考试科目,采取两依据(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机制,对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进行倾斜,等等,符合群众的普遍预期,进一步体现了教育公平与科学选材的多重目的,但新的高考招生制度在缺乏制度约束与科学评价的保障体制下,很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民建湖南省委经过调研,提出湖南作为教育大省,在2017年全面推进新高考制度之前应考虑全面、及时制定措施预防高考不公平新现象出现。

提案中建议,在城市就读的农村籍学生,进入高中以前,可以自由选择回原籍地就读高中,或仍在城市完成高中学业,但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回原籍读书,农村学校每期应在学校的指定位置,公布各年级各班的学生名册,以便学生互相监督,与此同时,还应在学校的网站上建立电子公示平台,并将同期的学生名册在电子公示平台公示,以便家长查阅。

针对学生综合评价可能出现集体造假或个人造假的问题,可以从小学开始建立学生个人综合评价电子档案,档案号不可以中途更改;细化个人评价标准,如做好人好事,参加社会实践,尊师爱友等方面,都要有细化的标准,方便评价者对照指标作出评价;量化评价分值,评价结果以等第形式呈现,如特别优秀、优秀、较好、良、一般、较差,等等;坚持公示,从小学开始到高中结束,每个学校都应在学期结束后,将学生的电子评价档案结果以及特殊事件,如见义勇为事件在网上公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电子举报平台,接受家长和学生对有疑问的学生评价结果的举报。

针对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如何择科学习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合理的教学制度,方便学生学习,学校根据学生在册人数,均衡安排教学计划,并在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阶段,确保不计入高考成绩的考试科目学生学习到位,学校考核到位;计入高考成绩的考试科目,可考虑参考高校的走读模式,即学校分六科开班,每科的开班数根据学生的报名计划确定,学生一旦选择就读该科所设立的班,即成为该教学班的学生,实行课时考勤制,以保证学生的学习课时数与课时教学效果。

民建湖南省委在提案中还表示,除了加强公示,进行透明的管理外,还应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打击违法造假行为,使人们不敢不愿也不能造假,在国家层面的《考试法》出台前,地方法规的补位很重要,建议尽快出台《湖南省考试条例》,针对各种徇私舞弊、欺上瞒下、恶意造假等行为,进行法律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