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厨卫配备现状摸底工作的函

29.02.2016  19:51
  黔教办函〔2016〕22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确保满足基本需要,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我厅将对有关学校食堂、浴室和厕所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举办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二、填报内容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食堂、浴室和厕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填报要求      (一)由市(州)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县(市、区、特区)组织,以校为单位,逐校自下而上填报,全面摸清底数。      (二)各地各校要实事求是填报相关数据,按照现状进行填报,不重复、不遗漏,杜绝弄虚作假。      (三)各市(州)教育局统一汇总本市(州)各县(市、区、特区)数据(贵安新区、省直管县直接报送),于2016年3月21日(周一)下班前,将本文件附表汇总报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职学校报表经主管单位审核确认后直接报送)。所有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应为EXCELL文本格式)。      附件:1、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厨卫现状摸底汇总表      2、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厨卫现状摸底明细表     附件下载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联系电话:0851-85282726(兼传真),8528326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