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商务局关于开展全国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工作小结
为进一步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积极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树立文明风尚,提高市民道德素质。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我局积极开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道德宣传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倡导企业开展“诚信经营”,不断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培育企业诚信文化,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我局成立了“公民道德宣传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班士平同志担任组长,各局班子成员为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公司为成员,牵头组织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人民满意”主题创建活动等活动。
二、精心组织,开展工作
单位内部:大力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严以律己,勤俭节约,切实发挥党员群众的榜样作用。
商贸流通企业:要求辖区内各大商场、超市认真按照《关于开展全国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全国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向我局上报有关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情况。在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要做好相关的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辖区内各大商场、超市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情况
1、在“9·20公民道德宣传日”,各大商场、超市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文明用语、文明举止集中教育活动。每天早会,对卖场导购收银员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宣讲、道德讲堂、道德学堂等系列活动。
2、广泛开展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宣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大力发掘和宣传身边的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在商贸流通企业中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达到以道德榜样带动群众、以正面宣传教育群众、以先进事迹感染群众。
4、在商场超市悬挂宣传横幅,积极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倡导“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城市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