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环保局组织学习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

02.09.2017  02:15
 

  2017年9月1日,黔西南州环保局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每周学习例会。全文传达学习《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对六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州纪通〔2017〕24号)等内容。

  会议要求:一是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做到“四个一律”,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二是自9月1日起要严格遵守《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凡发现顶风违纪行为,州纪委派驻州环保局纪检组将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等要求,从重或加重处分,公开曝光,决不手软。三是对六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学习警示,要求分管领导,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