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科研团队的通知

25.11.2016  19:03

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5〕30号)精神,配合教育部实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进一步加强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团队必须是独立设置并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即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马列部)或其所属教研室统一管理的、承担全校学生思政课教学任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团队牵头人应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负责人。
  
  2.所在学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作为重点二级机构建设,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课程建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在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能够给予充分的政策条件保障。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规范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和教学大纲。严格落实课程和学分及对应的教学学时。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能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其经验在本地乃至全国得到一定推广。团队成员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积极申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类课题,积极参评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择优资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等项目,团队教学和科研成果显著。
  
  4.申报团队的科研项目应符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实际需要,密切联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际。团队成员要重视与学生“结对子”、家访、指导学生社团和大学生社会实践等学生服务工作。
  
  5.团队成员曾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及以上精彩一课、精彩教案和精彩多媒体课件等评选活动中获奖。
  
  二、管理措施
  
  1.省教育厅将对获评的“优秀团队”进行支持,资助期限为五年,每个团队给予一定资助经费。获资助团队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经费由获资助团队统一支配。
  
  2.省教育厅对获资助团队实施过程管理,开展中期检查,并建立退出机制。获资助团队应按年度向省教育厅提交工作总结和年度发展规划。
  
  3.获资助团队应加强工作交流与合作,资助期内要组织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有一定规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或科研研讨会。团队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均应标注“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科研团队计划资助”字样。
  
  4.获资助团队牵头人因退休、调离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所在学校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提交调整的书面报告,经批准后继续实施。
  
  三、申报要求
  
  1.认真填写《“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科研团队”申报书》(附件1),及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所出版相关书籍的封面和目录、论文、证书、奖状、奖牌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章。
  
  2.申报限额:本科高校每校限报2项,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1项。
  
  3.所报材料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5份(佐证材料1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电子版(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到省教育厅政务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4.团队项目要围绕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特点、优势或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设计,也可参考教育部2015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参考选题》进行设计。
  
  附件:1.教育部2015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参考选题
  
  2.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科研团队评选申报书
  
  3.“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科研团队”申报汇总表


  
  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2016年11月24日


  
  联系人:王如怡          电话:0851-85287203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珠东路162号省教育厅社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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