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法院法官孙媛媛:多与原被告换位思考

22.09.2015  06:50

人民网成都9月22日电 (记者 陈曦)“我来自西昌,老家在就西昌市安宁河边。”初次见面,她作了简短的自我介绍,言语不多,有点羞涩。如果不是一身制服,记者或许会当她是一位邻家妹妹,很难把她与法庭上那位威严的法官联系起来。她,就是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调解先进”、“网上办案先进个人”孙媛媛。

孙媛媛法官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王凤运 摄)

群众不认可法官就不会认可判决

采访中,孙媛媛主动谈起法官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她说,十八大以前,的确有极少数害群之马坏了法官的形象,听说吃了原告吃被告也是有的。怎样才能当好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法官呢?孙媛媛认为,还是要从法官自身做起。“官司打结束,总有一方会输,败诉的一方总会有不满情绪,这很正常。法官这时就不能总是以国家执法人员的身份对待他们,更不能在态度上冷、硬、横、推。如果让百姓感到你高高在上,他就不会认可你,对你的判决也不会信服。所以要多与原告被告换位思考,要走进他们心里,了解他们的疾苦和诉求,用法律知识冰释他们心中的疑虑。

记者采访得知,自从走上审判岗位,孙媛媛就一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在审判工作中,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廉洁的形象,公正的判决”已经成了她的标签。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做到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特别是涉及对于当事人情绪激动,存在较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孙媛媛在审理时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积极利用各方资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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