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报——我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2.03.2015  19:46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2月2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刘云山,中央政治局委员刘延东、刘奇葆、栗战书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会见了与会代表,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刘延东在大会上宣读表彰决定,刘奇葆主持会议。在表彰决定中,我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我校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了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设置了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各学院建立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了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师生积极参与,内容丰富多彩,共创文明校园,取得成果显著的格局。学校先后获得“贵阳市红旗文明单位”、“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贵州省文明单位”称号。

      我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是全校师生员工的光荣与骄傲,其成绩归功于全校师生员工的齐心努力,归功于团结进取的校党委领导班子强有力的领导。我校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继续深化开展“做文明师生,创文明校园”活动,为把学校建成高水平一流民族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