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明厨亮灶、阳光操作”示范单位

06.09.2016  19:10

近日,为提升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阳光操作,便于师生监督,根据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广”的思路,我校食堂北膳苑在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帮助下,于8月15日开展了“明厨亮灶”样本工程,并荣获“明厨亮灶、阳光操作”示范单位。

 

近日,为提升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阳光操作,便于师生监督,根据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广”的思路,我校食堂北膳苑在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帮助下,于8月15日开展了“明厨亮灶”样本工程,并荣获“明厨亮灶、阳光操作”示范单位。

为让师生吃得放心,我校专门在北膳苑一楼餐厅悬挂了电视屏。师生可通过电视屏幕直观地看到后厨食品加工制作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情况,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食堂的后厨真正成为了师生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