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在教育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10.11.2015  16:19
  2015年11月5-6日,教育部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制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刘利民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受王凤友厅长委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级督学邹联克代表我省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国务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出台后,我省切实抓紧《实施办法》的研制工作,并于9月16日正式印发并上报教育部备案,是全国第二个出台《实施办法》的省份,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邹联克在会上介绍了我省《实施办法》研制工作情况,一是认识有高度。《支持计划》的出台,对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等,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二是出台有速度。我省及时组织调研组开展调研,起草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厅党组会修改,省教育综合改革专题领导小组会议审议,8月27日,省委书记陈敏尔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用时不到三个月。三是措施有力度。在《实施办法》中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我省已有的优势和特色,继续以“特岗计划”为主渠道补充乡村教师3万名。创建贵州乡村校长教师专业发展服务支持体系。在教师职称评审、周转房建设、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实行政策倾斜。将《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纳入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考核和评估,以及学校办学水平、“新两基”评估验收的重要指标。四是执行有进度。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省政府政务平台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发布宣传,接受社会的监督。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为契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的巡回宣讲活动。结合“十二五”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验收和中小学职称改革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各省(市)教育厅(局)分管教师工作的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交流会。会上,参会代表到湖北省宜昌市部分中小学进行了观摩,就《实施办法》制定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