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高官会经贸领域达成四方面共识 或成行动指南

06.11.2014  20:34

中新社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 蒋涛)2014年APEC最后一次高官会6日在北京闭幕。中国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张少刚当日介绍会议成果时表示,经贸领域共识主要包括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促进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等四个方面。

张少刚介绍,本次高官会同意切实发挥APEC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协调和领导作用,初步完成了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路线图的制订,准备就经济一体化问题开展信息与交流,促进在亚太地区现存的和正在开展谈判的贸易安排之间的互动和信息交流,同时准备就亚太自贸区的全方位战略开展研究,并启动一系列能力建设,特别是谈判能力建设,为实现亚太地区最大范围的经济一体化奠定基础。

张少刚总结现阶段启动亚太自贸区战略性研究路径表示,首先是信息共享,开展自贸区经验成果沟通交流,增加透明度;其次是开展案例研究,探索哪套规则更具普适性;再次是研究实现路径,在了解规则基础上探讨对各贸易安排采取“合并同类项”还是“另起炉灶”;最后是能力建设,提高发展中经济体成员参与谈判和规则制定的能力,寻求自贸区建设成果效益最大化。

第二项成果为促进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合作。本次高官会同意APEC促进全球价值链发展合作战略蓝图和APEC贸易增加值核算战略框架。“中方希望APEC在这些纲领指引下,全面推进这两个领域的合作,将APEC建成合作共赢的全球价值链合作范例。”张少刚说。

在这一领域还将开展一些务实的合作,如加快供应链能力建设,建设亚太地区电子口岸示范、绿色供应链、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合作等,帮助各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提高在全球价值链中的水平。

价值链是一个‘微笑曲线’,发达成员是在微笑两端——设计端和销售端,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处于嘴唇的位置,我们希望通过合作,将‘微笑’发展成为‘哈哈大笑’。”张少刚说。

本次高官会第三项成果是通过了APEC促进贸易投资发展的能力建设计划,以此为指南开展有针对性的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合作,实现成员之间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通则达’,通过互联互通,实现‘货畅其流,人畅其行,规则通达’,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需要进一步的协调。”张少刚表示。

第四项成果为促进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本次高官会同意就APEC继续坚定支持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发出积极信号,推进WTO在去年达成的一揽子协议,加紧开展“后巴厘”计划的工作,促成多哈谈判。

高官会还反对开展任何形式的贸易限制措施,推动各方将APEC各方不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的年份从2016年推至2018年。”他说。

张少刚介绍,上述成果将提交7日举行的双部长会议,获得批准后,将提交领导人会议,最终得到批准后,这些建议将作为明年开始APEC各成员经济体合作的行为指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