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危旧房屋要“体检” 将对隐患进行分类整治

23.09.2019  11:00

  9月20日,省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行隐患分类整治,坚决防止走过场。

  据悉,7月11日,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万江小区长冲二组发生一起民房倒塌事故,造成5人遇难。当前贵州省正处于主汛期,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容易导致房屋垮塌等事故发生,各地老旧房屋、危房和受地质灾害等影响的房屋较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做好贵州省危旧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防止垮塌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贵州省将进行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在前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包括城中村在内的老楼危楼、老旧农房等城乡居民住房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质量差、失修失养严重、学校、幼儿园、医院、违法加层加高建筑、建筑玻璃幕墙等其他可能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隐患进行排查。

  同时,要全面排查墙体倾斜开裂、门窗变形和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以及临山、靠水,存在滑坡、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重点排查老楼危楼、已入住保障性住房、老旧农房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公共设施等设施物品的安全状况。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即日起至10月20日是全面排查阶段,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分类整理、台账管理,做到“一房一档”。10月20日至12月31日是隐患整治阶段,该阶段落实隐患整治责任,实行隐患分类整治。

  此外,《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坚决防止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房屋建设使用安全意识;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水平。(记者 成虹飞)

  排查重点

  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质量差、失修失养严重、学校、幼儿园、医院、违法加层加高建筑、建筑玻璃幕墙等。同时,将全面排查墙体倾斜开裂、门窗变形和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以及临山、靠水,存在滑坡、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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