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扫黄打非”战线认真开展“扫黄打非•净网2015”专项行动

10.11.2015  10:43

3月至9月,全省“扫黄打非”战线严格遵照中央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各级各部门工作实际,在转化“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成果基础上,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始终坚持“治标治本一起抓、网上网下一起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开展了“扫黄打非•净网2015”专项行动,继续以查办网上“扫黄打非”大案要案为抓手,依法严厉查处顶风制作传播淫秽色情及有害信息的门户网站、视频网站、搜索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微视、微电影、QQ群组等,依法依规吊销其行政许可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既有效净化了网络文化环境,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空间,赢得了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一致肯定。

一是着力开展社会动员。努力为有效净化全省网络文化环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始终高举道德、法治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旗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主要新闻网站等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措施、进展、成效,反复公布举报方式,兑现举报奖金,曝光反面案例、反面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受理网上“扫黄打非”案件线索1057起,兑现举报奖励及案件补助经费25万元,发布专项行动工作信息1429条,编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251期,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9万份,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咨询16万余人次。

二是做到及时删除收缴。对在专项行动中监测发现、群众举报掌握、有关部门转办的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协调当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迅速删除,对多次发现问题的网站要进行通报、约谈,督促整改。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开展网络集中整治行动173次,巡查网站17846家,整治违规网站694家,关闭违法网站252家,删除网上淫秽色情有害21407家,查(核)网络淫秽色情案件(含案件线索)329起。

三是依法查办各类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等规定,依法查办审结网上“扫黄打非”大案要案。①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贵阳、铜仁、黔东南三个市(州)“扫黄打非”工作部门查核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督办的“邪恶内涵”、“733”、“914PK”三个淫秽色情漫画网站案件线索的相关情况,在职责职权范围内完成了各项查核任务。②依法严厉查办审结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毕节市金沙县“1•23”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案和黔西南州安龙县“1•18” 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案。“1•23”案当事人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没收其作案工具,对其及非法所得23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1•18”案当事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并没收作案工具。③查办审结网络淫秽色情案件。铜仁市碧江区“4•08”利用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案,当事人张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作案工具。目前,碧江区检察院正对此案抗诉中。④毕节市金沙县“7•30”利用QQ群组传播淫秽色情及有害信息案,当事人彭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没收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