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档案局 贵州省扶贫办召开会议部署精准扶贫档案工作

18.01.2016  17:18
  •     1月15日,为更好服务大扶贫战略行动,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切实落实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扶贫办)、贵州省档案局(以下简称省档案局)印发的《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实施《贵州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档案局、省扶贫办在贵阳召开贵州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会议,各市州档案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扶贫办(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省档案局局长田洪、省扶贫办总经济师杨宏到会讲话。
        田洪强调,要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党中央部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具有政治性、战略性、基础性等特点,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意义深远。省、市、县三级扶贫和档案部门,要拧成一股绳,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强化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荣誉感,树立精细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信心,不辜负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完整记录我省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程,为社会留下珍贵的档案文化财富。
        田洪指出,各级扶贫、档案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要尽快建立领导小组,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好区域内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各级扶贫、档案部门要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切实成效。 省扶贫办、省档案局将正式印发《贵州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市、县两级也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路径和完成时限。省、市扶贫、档案部门与9市(州)各1县,贵安新区、2省直管县(市)各设立1个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示范乡(镇),在已有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提升档案工作水平,取得成功经验后推广。
        杨宏介绍了贵州扶贫工作总体情况,他要求省扶贫、档案部门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顶层设计,实现基层创新,努力打造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贵州元素。各级扶贫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档案工作的主体责任,要与档案部门密切合作,建章立制,共同推进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贫困县扶贫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提供保障,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正常开展;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保管的安全。
        “十三五”开局年首,省档案局、省扶贫办召开全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提出要求,是继印发《实施意见》《管理办法》之后的再发力,一定能够推进全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开展。


    贵州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会议场景


    贵州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会议主席台就座(左三为省档案局局长田洪,左四为省扶贫办总经济师杨宏,左二为省档案局副局长梁贵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