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贵安综合保税区
新华网贵州频道1月20日电(记者黄勇)贵州省人民政府19日公布,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同意设立贵安综合保税区,这是贵州省第二个获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
根据国务院批复,贵安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2.2平方公里,东至东纵线、南至新寨村、西至凯掌水库、北至黔中大道。其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
贵安综合保税区位于贵州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内。2014年1月,国务院批复设立贵州贵安新区,使之成为西部大开发的五大新区之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安顺两市所辖4县(市、区)20个乡镇,规划面积1795平方公里。
贵州第一个综合保税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3.01平方公里,2014年12月27日正式封关运行,打破了贵州不沿江、不沿海、不沿边的瓶颈,标志着贵州对外开放进入崭新阶段。截至贵阳综保区封关运行当日,综保区已签约项目102个,注册企业72家,其中包括惠普、富士康等世界500强企业。中航集团、国药集团、博奥生物等也相继落户。
据了解,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
洋山保税港区
2005年6月,国务院批复上海市、浙江省和海关总署,设立洋山保税港区,同意其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洋山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