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贫困县“法院别墅”的法治地基

04.04.2015  02:43

原标题:拷问贫困县“法院别墅”的法治地基

如果法院知法犯法,顶着党纪国法的压力,任性地修建豪宅,本身就是对法治公平的挑战和破坏。对这个扎眼的“法院小区”,当地不能大事化小、不了了之。

一个“七分石头三分地”的国家级贫困县,人均耕地仅0.68亩,却征用20多亩土地建“法院小区”,一些领导的在建住宅面积超过550平方米。最近,广西都安县的法院别墅群被曝光,引起了广泛关注。

有道是“穷庙富和尚”,贫困地区大兴土木,官员办公房住宅楼极尽豪华,这在过去并不是什么新闻。但反“四风”已经这么久了,反腐败也在加紧进行中,还有人敢“顶风”大建别墅,多少让人有点意外。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三个月前,当地有关部门就已表示进行调查核实,但这么久过去了,进展如何、问题咋样,还是不得而知。解决问题也好,回应社会关切也罢,长期“无可奉告”总是不合适的。

恰恰是通过媒体的调查,这个“法院小区”隐藏的玄机开始显现。据报道,建设法院别墅所用的20多亩土地,经历了一个近十年的“变身”过程,其曲折而隐秘,不亚于很多奇特的案情。

2006年,都安县法院以迁建新的审判综合楼为名征收了一个村共计26.8亩土地,但建成于2011年的新审判综合楼实际占地面积仅为5亩。其余的20多亩土地,随后变更为商业用地,再由法院内部职工集体竞拍拿下,128人平均每人出资不足10万元,便拿到了100平方米左右的宅基地,至少比市价低了30万元左右。最后,开始了大张旗鼓的私家豪宅建设。

把办公用地变成商业用地,再变成住宅用地,这样的土地变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土地性质变更的依据是什么?具体过程又是怎样?再者,土地性质改变后,法院干警以远远低于市场地价的价格拿地是否合法?身为公职人员,大建豪华住宅,是否符合八项规定等一系列禁令?

在这些问题之下打量这个“法院小区”,其法治基础就不那么经得起检验了。现在上上下下都在讲依法治国,如果法院知法犯法,顶着党纪国法的压力,任性地修建豪宅,本身就是对法治公平的挑战和破坏。对这个扎眼的“法院小区”,当地不能大事化小、不了了之。

当然,调查还在进行中,但不应回避的是,法院别墅群建设背后,到底存在哪些内幕?土地变身的多个审批环节是如何打通的?有没有公权私用,有没有贪腐,相关职能部门有没有履行职责?说白了,还是要用法治的检测仪来看看这些官员豪宅有什么问题,有多大问题,并且通过法治问责和惩处相关人员。

本报特约评论员 陆文江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