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售摄像笔被判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04.09.2014  15:09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9月4日电(记者吉羽 通讯员吕莹玉)肖某某,男,38岁,江西省南昌市人,个体户,因犯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于2013年11月16日被逮捕。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份起,肖某某分多次从“深圳立克互联网科技公司”进回35支“4GB实惠摄像笔”和5块“SC防水摄像表”,在海口市美兰区某电脑城自己经营的铺面内进行销售,非法牟利。2013年10月11日17时许,肖某某将1支“4GB实惠摄像笔”以人民币400元的价格卖给邱某某,当邱某某走出电脑城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邱某某身上缴获1支“4GB实惠摄像笔”。随后,公安民警在电脑城一铺面内抓获肖某某,当场从肖某某铺面内缴获“SC防水摄像表”1块、遥控器1个、人民币400元及电脑主机1台。经海南省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缴获的圆珠笔摄像头和高清摄像手表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具有专用间谍器材的技术特征和功能。

对于上述事实,肖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美兰法院认为,肖某某违反法律规定,非法销售窃听窃照间谍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涉案物品即窃听窃照器材一套,带拍照录像笔1支,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