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08.07.2015  13:30

  最近,贵州省出台《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从2015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供良好就医环境,让全省广大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方案》,就是要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围绕群众看病就医反映比较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大力推进深化改革和改善服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为此,《方案》对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

  《方案》提出,医疗机构要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病人看病就医过程中,简化程序,减少排队次数,缩短等候时间,实现门诊“一站式”服务,逐步消除就诊挂号候诊时间长、取药检查时间长、缴费报账时间长、诊疗时间短等“三长一短”现象。至2017年,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同时,在门诊大厅、检查检验等人流密集区域要为患者提供饮水、应急电话、轮椅、座椅、纸笔等便民设施,并开设周末无假日门诊、午间门诊、夜间普通门诊、错时门诊等便民门诊,减少患者集中排队等候现象。至2017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开设便民门诊,提供自助预约、挂号、查询、检查报告领取和住院费用查询等便民服务。

  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至2017年底,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不低于50%,复诊预约率不低于80%,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不低于90%。另外,要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检查时间,尽量缩短在医院候诊时间。到2017年底,住院患者分时段预约检查比例达到100%,门诊患者分时段预约就诊率不低于预约就诊患者的50%。同时,积极推进双向转诊。

  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要求配备护士,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至2017年,三级医院所有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80%的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的病房。

  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至2017年,三级医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不低于95%,处方合格率不低于95%;推广临床路径。至2017年底,所有三级医院和80%的二级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出院患者中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70%以上按照临床路径管理,以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逐渐实现患者明明白白就诊。

  同时,《方案》提出要加强合理用药。至2017年底前,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其他类别医院达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指标。三级医院、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0、35种。

  另外,大力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至2017年,同级医疗机构间实现以下检查结果互认:甲状腺功能测定、肿瘤标志物、前列腺特异性抗原、丙肝抗体(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等5项临床免疫检查项目;片质达到甲级的普通放射线检查;检查过程规范、拍摄部位正确完整、影片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具有时效性)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率达到100%。

  《方案》还提出,医疗机构要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改善住院服务流程,实现住院全程服务;注重医学人文关怀,促进社工志愿服务;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作者: 张元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