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 今起实现“虚实结合”

08.12.2014  13:21

        (李朝恒)今天(8日)开始,50家省直部门将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尝试为市民办事。这是今年3月15日贵州省级网上办事大厅上线试运行之后,省政府为提高行政部门办事效能进行的又一次努力。在贵州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支撑下,网上办事大厅“打前站”、实体办事大厅“作辅助”的“虚实结合”的政务服务方式,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更让政府的权利下放“看得见、管得住”   

  网上申报163个小项

        2014年3月15日,贵州省纳入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总数558个大项(用计算机手段分解后为750个小项),其中行政许可类大项285项,非许可类大项63项,服务类大项210项,事项公开率100%,能在网上实现申报的事项163小项,占所有事项的21.73%。(本报2014年3月15日A02—03第一视点曾报道)

        贵州省级网上办事大厅运行可以突破时间的限制,个人或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计划来安排,在任何时段和任何地点都能登录办事大厅进行事项办理,不再担心错过上班时间或时间不够而无法进行申请审批。

        以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缩短办事时间为重点,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是开设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核心。任何企业和个人,只要在线注册后,就能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提出申请,自查办理条件、填写业务表单、提交电子材料。在提交申请材料后,办事人还可以登录网站实时查看审批状态。

        在申请时,会要求办事人填写手机号码,这可以让办事人能及时了解到审批的状态。省信息中心副主任刘晓慧说:“看到申请材料后,我们的部门工作人员会进行网上预受理审核。通过预受理,发现材料不齐、不予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审批等等各种情况,我们都会第一时间通过发送短信的形式把原因和情况告知办事人。

        网上办事大厅开通时,对于多部门联合审批项目无法上网完成的问题,就有了解决办法:设立“省级政务服务中心”,采用“虚实结合”的方式为市民提供办事服务。

进“一扇门”办全部事

        “虚实结合”的政务服务方式,可以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做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实现“进一扇门、办全部事”。

        为了更好地给市民办事,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制订了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评分标准,从考勤、行为规范、业务规范等方面,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

        对于迟到或早退半小时内的,每次扣0.5分;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1分;超过3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次扣2分。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窜岗的,每次扣0.5分。旷工一天(请假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视同旷工),每天扣2分。

        对于工作时间着装、佩证不规范、坐姿不雅及大厅内工作时间聊天、大声喧哗、嬉闹,用窗口电话聊天、办私事的,每次扣0.5分。工作时间打瞌睡、玩游戏和上网炒股、赌博、聊天,观看和收听与岗位工作无关的文字、图像、视频和音频资料;在大楼非吸烟区吸烟和中午就餐时饮酒;在办公区域内用餐或吃零食,以上每个行为每次扣0.5分。因办理服务事项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吵闹等行为且被有效制止的,每次扣2分。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推诿、敷衍,未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每次扣1分。要求服务对象重复提交已提交给受理窗口的材料,或提交与办理事项无关的材料的,每次扣0.5分。无正当理由拒绝延时服务或预约服务的,每次扣0.5分。

        另外,在受理或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工作人员出现以下6种行为,将被一票否决,即违反其中任何一项,窗口工作人员当月考评得分为0分。

6种行为“一票否决

1、在受理或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大厅巡查、视频监控、通讯记录、投诉举报)

2、将在中心受理申请材料带回部门办理或要求服务对象到部门去咨询、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或到部门去取批件或证件的。(大厅巡查、视频监控、通讯记录、电子监察系统、投诉举报)

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吵闹等行为且不听劝告,造成影响较大的。(大厅巡查、视频监控、投诉举报)

4、录入审批系统业务数据弄虚作假且经查实的。(行政审批系统、投诉举报)

5、向中介机构介绍与政务服务有关业务或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的。(大厅巡查、视频监控、投诉举报)

6、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相关文件、报刊资料)

进驻服务中心的50家部门

1.省发展改革委

2.省教育厅

3.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5.省无线电管理局

6.省民宗委

7.省公安厅

8.省公安消防总队

9.省民政厅

10.省司法厅

11.省财政厅

1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省国土资源厅

14.省环境保护厅

1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6.省交通运输厅

17.省道路运输局

18.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19.省地方海事局(省航务管理局)

20.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21.省农委

22.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3.省植保植检站

24.省农机监理总站

25.省水利厅

26.省商务厅

27.省文化厅

28.省文物局

29.省卫生计生委

30.省林业厅

31.省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

32.省营林总站

33.省林业种苗站

34.省地税局

35.省工商局

36.省质监局

37.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

38.省体育局

39.省安全监管局

40.省旅游局

41.省人防办

42.省气象局

43.省能源局

4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5.省政府金融办

46.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47.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

48.省地震局

49.省残联

50.省盐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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