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的通知

23.10.2014  17:30

  黔教办函〔2014〕16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全国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4〕20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我省高校“择优推广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立足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增强教学效果,推进各高校大力探索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总结宣传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和成果,按照择优遴选的原则,评选推荐“择优推广计划”。通过这些项目,培养一批优秀的教师典型和教学团队,深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树立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提高教学创新能力,切实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感染力,使之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优秀课程。


  二、遴选条件


  “择优推广计划”将建设成为遴选、培育、总结、推广先进教学方法的平台。按照如下条件进行遴选:


  (一)创新性。能结合教学环境、教学对象等发生的变化,围绕教学理念、手段、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大力探索,能够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具有开创性。


  (二)应用性。已在学校层面普遍实施,并围绕该项目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教学资源开发,初步建立了保障项目实施的体制机制,总结形成了较成熟的、可供学习推广的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理论性。能从教学方法论的角度,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概括,初步形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定教学方法的理论成果。


  (四)影响力。已在本校、本省乃至全国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宣传,凝聚了一批致力于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教学规律的骨干队伍,发挥了在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范围和数量


  (一)符合遴选条件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均可申报,申报高校需认真填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每所高校限报1项。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广泛动员发动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原则进行评审。根据择优推荐的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在本校公示后报我厅社政处。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请各高校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各一式3 份、汇总表1份、公示文件1份报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恕不受理。


  五、组织管理


  (一)“择优推广计划”建设和发展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工程,省教育厅将把“择优推广计划”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估工作中进行考核,坚持边建设、边总结、边推广,推动建设效果好的团队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供推广示范的经验,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适时组织本地相关高校开展研讨交流。


  (二)各高校要管理好本校“择优推广计划”项目,组织团队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和目标任务,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团队建设。要遴选理论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配备相对固定的团队骨干成员。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动员学校各方面力量,运用学校有关资源,支持相关团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


  附件: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表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王如怡              联系电话:0851-528720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        邮编:550003


  邮寄地址:贵阳市中山西路43号省教育厅社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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