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申报高校、中职、实验、民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结果的公示

10.01.2017  00:35
各相关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2016年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97号)要求,按照“注重能力,突出实绩,鼓励创新”的思想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完成2016年度我省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民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电话、当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37326(省人社厅专技处)      0851-85283558(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信全大厦21楼2114,省人社厅专技处,邮编550000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550081      附件:1.贵州省高校教师系列通过人员名单      2.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通过人员名单      3.贵州省实验技术人员系列通过人员名单      4.贵州省民办高校教师系列通过人员名单      2017年1月9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