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等四项工作进行半年检查的通知

13.07.2015  11:20
黔教办基〔2015〕124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5〕3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三个三分之一”图书管理提升图书使用效益的通知》(黔教基发〔2015〕4号)、《省教育厅 省关工委 省文明办 省妇联关于深入开展“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暨启动实施“百校示范”创建工程的通知》(黔教基发〔2015〕31号)、《省教育厅 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2015年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5〕6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15年度“三生四爱五心五好”专题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黔教办函〔2015〕79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校校行”活动实施方案》(黔教办基〔2014〕167号)等精神,请各地严格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对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学校少年宫建设、三个三分之一图书管理改革和 3个“百校示范”创建工程等四项工作进行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地抓好落实。     一、检查内容     (一)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重点检查建设推进情况和是否坚持硬件“五有”、软件“五全”标准进行建设,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建设进度。     (二)学校少年宫建设。重点检查2015年度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启动建设情况和相关功能室建设推进情况。     (三)三个三分之一图书管理改革。重点检查三个三分之一图书管理改革落实情况、图书配备情况和学生读书活动开展情况,检查《贵州省“倡导阅读·创建书香校园”读书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四)3个“百校示范”创建工程。查 “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百校示范”创建工程是否做到“三定三落实”,即定目标任务、定方案措施、定时间及责任人,落实创建单位、落实指导队伍、落实创建经费;查100所“三生四爱五心五好”活动示范校创建落实情况,重点查学校以“三生四爱五心五好”活动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开展情况;查100所“减负增效提质”示范校创建落实情况,重点查学校“减负”活动开展、课程改革和高效课堂创建情况。     二、检查时间:2015年7月9日至7月22日。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建专门检查组,制定检查标准,全面检查学校四项工作推进情况,学校对四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市(州)教育局。     (二)督查。市(州)教育局组建督查组,根据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自查情况进行针对性督查,形成督查总结报告、完成四项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样表详见附件1-4),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各市(州)督查总结报告需包含总结本地四项工作推进基本情况、值得推广的经验或优秀做法、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半年工作安排。     (三)抽查。省教育厅将结合全省“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专项督查工作对各地四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四、其他事宜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检查任务,及时通报检查情况,要以此次检查督促和推进四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和改革任务。     (二)各市(州)教育局要于7月22日前将督查总结报告及四项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送到联系邮箱)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省教育厅将结合省级抽查情况和各地督查总结,对四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照进度完成建设任务、推进措施不力、实施效果不好的市县和项目校提出整改要求、进行重点督办。       附件:     1. 2015年度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推进情况统计表     2. 2015年度学校少年宫建设推进情况统计表     3. 2015年度“三个三分之一”图书管理改革推进情况统计表     4. 2015年度三个“百校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       点击此处批量下载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教处   周凯     联系电话(传真):0851-85282726     邮箱:[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