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第十七期“校长提高计划”的通知

14.03.2016  19:31

  黔教援〔2016〕1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村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治校办学能力,促进农村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第十七期“校长提高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规模、对象和内容
  
  范围: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
  
  规模:本期选派206人。
  
  对象:未参加过前十六期“校长提高计划”的学校(幼儿园)和校(园)长。
  
  内容:赴宁波市、大连市、青岛市、济南市、苏州市、扬州市、泰州市、中央民大附中挂职学习1个月;赴深圳市挂职学习10天。
  
  二、选派条件

  
  选派学校(幼儿园)具备一定办学规模、有较大发展潜力;选派校(园)长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勤学善思,吃苦耐劳,在师生中威信高、基础好;选派校长年龄在30—50周岁内,园长可放宽到25—50周岁;原则上必须选派校(园)长,特殊情况可放宽至年富力强、分管教学的副校(园)长。
  
  三、工作流程
  
  各地教育部门收到文件后,按下达计划数和选派条件分配确定各县(市、区、特区)挂职人员,将选派挂职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挂职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集中培训。挂职人员在挂职学校(幼儿园)担任校(园)长助理,全程参与教育教学管理,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挂职城市教育局和挂职学校(幼儿园)共同对挂职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学习结束,挂职人员返回,领队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交学员挂职学习考核表(见附件2)。挂职锻学习考核表由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四、挂职地点及名额分配
  
  宁波市50名(义务教育阶段):黔东南州4名;黔西南州25名;黔南州4名;安顺市2名;铜仁市4名;毕节市4名;六盘水市3名;贵安新区1名;仁怀市1名;威宁县2名。
  
  大连市24名:贵阳市2名(高中);遵义市2名(初中);黔东南州、黔西南州、黔南州各2名(中职);安顺市、铜仁市各2名(初中);六盘水市10名(小学6名、初中4名)。
  
  青岛市20名:铜仁市2名(小学、初中各1名);安顺市14名(小学5名、初中5名、高中2名);威宁县2名(小学、初中各1名);黔南州2名(小学、初中各1名)。
  
  济南市30名: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黔南州、铜仁市、毕节市各3名(初中各2名、高中各1名);安顺市、六盘水市各2名(幼儿园、小学各1名);贵安新区1名(小学);仁怀市2名(初中、高中各1名);威宁县2名(小学、初中各1名)。
  
  苏州市20名:铜仁市10名(幼儿园2名、小学2名、初中2名、高中2名、中职2名);贵阳市5名(小学、初中各2名,高中1名);遵义市5名(小学、初中各2名,高中1名)。
  
  扬州市10名:黔南州5名(小学、初中各2名,高中1名);毕节市5名(小学、初中各2名,高中1名)。
  
  泰州市10名:黔西南州5名(小学、初中各2名,高中1名);六盘水市5名(小学、初中各2名,高中1名)。
  
  深圳市40名(幼儿园长):贵阳市4名;遵义市4名;黔东南州4名(其中丹寨1名);黔西南州4名(其中望谟县1名);黔南州4名;安顺市3名;铜仁市3名(其中万山1名);毕节市7名(其中赫章2名);六盘水市3名(其中六枝1名);贵安新区2名;仁怀市2名。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名:道真县第二高级中学、平塘县民族中学。
  
  五、时间安排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教育局于2016年3月18日前将选派人员名单(见附件1)报送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以便统一购买飞机票。相关县(市、区、特区)教育局通知挂职校(园)长于3月28日(赴深圳市4月11日)中午12:00前到达宏业花园酒店(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87号送变电大院;联系人及电话:李丽娅0851-85773000,13985436660),下午3:00在宏业花园酒店2楼会议室进行培训,3月29日(赴深圳市4月12日)统一启程分赴各挂职城市。用餐统一安排在宏业花园酒店一楼餐厅。
  
   六、有关要求
  
  挂职人员一经选定上报,不得随意更换。挂职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生活必需品和所需费用(包含往返机票款、挂职期间生活费用等),也可携带具有家乡特色的宣传品,在集中培训期间交1张2寸免冠彩色近照。挂职人员到达挂职城市3天内,统一购买团体保险。苏州市、扬州市、泰州市教育局协助安排食宿酒店,费用由选派学校(幼儿园)负责;赴其它城市挂职人员食宿费用由挂职学校(幼儿园)承担。挂职学习期间,不得无故返回原工作地或脱离挂职单位,确因特殊情况,须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批准。挂职学习期间的差旅费、医药费用由选派学校(幼儿园)承担。挂职结束经考核合格,发放贵州省“校长提高计划”合格证书,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实施“校长提高计划”意义重大,成效显著,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实施好本次选派工作。要超前思考对挂职人员返校后的跟踪考核管理,充分发挥校(园)长在学校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提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水平,促进农村教育健康发展。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要将挂职校长填写的挂职锻炼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联系。
  
   附件:1.贵州省校长提高计划选派人员名单
  
   2.贵州省“校长提高计划”考核表


  
  贵州省教育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联 系 人:雷 伟、胡丽娟
  
  联系电话:0851-85285464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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