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13.02.2017  21:01

黔教办发〔2017〕1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管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职业院校、省属中学:

现将《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6年工作总结》和《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附件:1.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6年工作总结

          2.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

 

 

   

       贵州省教育厅      中共省委教育工委   

2017年2月9日

 

附件1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教育部的精心指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因地制宜补齐短板,因势利导做强长板,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按照守底线、走新路、重扶贫、提质量、强服务、普“十五”工作思路,教育工作精准得法、有力有效,全省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协调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主要成效

(一)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得到加强

1.党的建设进一步夯实。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厅主要领导为全厅干部职工上党课。二是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开展各类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召开省属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议,抓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处置等七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深化“五先进一满意”创先争优活动。三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是选派80名优秀干部分赴全省13个县(市、区)开展同步小康驻村。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省高校领导班子进行培训。二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修订《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三是领导干部上讲台。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陈敏尔到清镇职教城作题为“珍惜时光·记住乡愁”的报告。四是加强全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遴选建设5所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3.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一是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及时调整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并分解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厅目标和高校发展绩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对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三是纪检部门深入落实“三转”要求,回归主责主业。四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邀请省纪委常委到我厅作廉政报告,组织处级干部到王武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共约谈4362人次。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五是坚持有案必查,指导及督办立案18件。加大教育乱收费惩处力度,督办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0件。六是审计监督效果明显。开展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新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对贵州大学等8所省直高等院校17项科研项目经费、厅属部分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部分教育惠民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4.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落实。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落细、落小、落实。继续开展“三生四爱五心五好”等活动。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制定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和贵州省依法治教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核准12部高校章程。组织开展全国学生宪法主题演讲活动并获全国一、二等奖各1名、三等奖2名。三是大力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出台加快发展校园足球实施意见,开展校园足球系列竞赛。举办全省第二届中学生运动会暨阳光体育大会。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扎实推进学生乐团建设,继续开展艺术展演。四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举办第十一届“多彩校园•闪亮青春”全省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月。 

5.教育舆论宣传氛围日趋浓厚。一是开设“贵州教育奋发赶超”专栏。从9月起,中央各新闻媒体、省和市州各新闻媒体集中推出了一批有深度的重点报道,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统一开设“贵州教育奋发赶超”专栏、专题,对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二是办好《贵州教育》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贵州教育》杂志和《初中生辅导》等报刊。

6.学校安全管理总体向好。一是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责任制。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召开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开展应急演练。二是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三是专业培训全省3万余名校园保安。四是加强学校卫生食品安全工作。    

(二)教育精准脱贫工作扎实推进

1.制定实施教育精准脱贫规划。在全国率先制定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规划方案(2016-2020年),实施学生精准资助惠民、职业教育脱贫、办学条件改善、信息化推广、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计划倾斜、教育对口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关爱等八大计划。

2.全力推进学生精准资助。一是深入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助高中至本科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31.7万人,资助金额10.1亿元,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二是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不因上学而贫困。全年共资助各级各类学生365.7万人次,资助资金73.3亿元。

3.向学前教育延伸营养改善计划。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努力使学生从“吃得上”、“吃得饱”向“吃得营养”、“吃得均衡”转变。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87个县1.3万余所学校实施,惠及381万农村学生。二是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国率先启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11个贫困县及10个极贫乡镇率先启动实施,惠及10万余名农村学前儿童。  

4.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精准脱贫。一是全省中职招生33.5万人。二是在中职“百校扶贫基地”基础上遴选10个省级示范扶贫基地。三是继续在10所省属优质职业院校对口招收“威宁班”、“赫章班”精准扶贫班2000余人,全部免除学费、书费、住宿费、校服费、享受国家助学金。

5.积极拓展教育脱贫方式。一是启动实施“省属院校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45所省属院校帮扶100多个贫困村。二是大力开展20个极贫乡镇教育帮扶,支持每个极贫乡镇10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助推荔波脱贫攻坚工作,8位厅党组成员对口帮扶8个乡镇、51名处级干部对口帮扶51个贫困村、10名专业技术人员进驻贫困村。

(三)教育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

1.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是《贵州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二是《<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解方案》通过省委深改组审议并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会。三是启动实施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四是继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普通高考合并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的二本和三本录取批次。实施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试点。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集中统考。中职招生实行统一招生入口。《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获教育部批复。五是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2016年增加各级各类民办学校851所,总投资约70亿元。六是完成2016年贵州省教育改革发展十大招标课题。

2.稳妥推进教育对外开放。一是成功举办第九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暨第二届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李克强总理致信祝贺,刘延东副总理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中国与东盟双方共签订合作协议或备忘录292份。“中国-东盟清镇职教中心”揭牌,“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成立、“中国-柬埔寨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等一批双边、多边合作平台在我省设立。实施“贵州省丝绸之路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青少年牵手未来行动计划专项奖学金”等奖学金。二是教育国际交流进一步扩大。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启动实施“两岸四地(贵港澳台)教育交流暨缔结姊妹学校行动计划”。“公派出国”与“来黔留学”工作迈上新台阶。首次组织省内22所高校抱团出海在韩国、柬埔寨和越南举办“留学贵州教育展”及“海外人才招聘会”,签署合作协议95份。新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1个。三是推动省校合作。省政府与中南大学、厦门大学签订省校战略合作协议。省政府与国家卫计委共建遵义医学院、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贵阳中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贵州医科大学,各地依托对口帮扶的省、市,深入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加快建设贵州省“智慧教育云”工程。一是启动贵州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并在“云上贵州”试运行。二是夯实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宽带网络校校通”完成1万余所中小学校宽带接入,配备多媒体设施班级11万个;“优质资源班班通”全部班级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学校达5700余所;“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服务教师15万人、学生133万人。三是建设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四是积极配合教育部完成“教育部南方云灾备中心”、“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建成“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五是完成“教育部-中国电信中小学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等培训3100余人次。

(四)扎实推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

1.教育资源大幅增加。有效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扩大教育资源供给能力,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扩增城乡各类教育资源。下达中央、省级学前教育、全面改薄和普通高中建设资金61亿元。一是建成幼儿园904所、“全面改薄”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634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26所、普通高中学校70所。花溪大学城竣工校舍355万平方米,入驻高校9所,入住学生9.1万人。清镇职教城竣工校舍30万平方米,入住师生8万人。基本完成贵州大学扩建工程二期、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建设,分别入住学生1.3万人和8400人。二是新设立贵州水利水电职院、贵州电子商务职院、贵州电子科技职院、贵州航空职院、贵州应用技术职院等5所高职院校。

2.新“两基”深入推进。一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南明区等18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检查。云岩区等38个县(市、区)“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和“两项督导”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验收考核。二是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三是抓好特殊教育工作,推进“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开展全省特殊教育宣传周活动。四是建成1044个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纵深推进“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五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开展贵州省第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

3.教育经费更加保障。积极主动向财政部、教育部及省财政厅等争取各项教育资金,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全年共争取到中央资金156.65亿元,比上年增加2.83亿元;省级年初预算资金116.69亿元,比上年增加1.45亿元;压缩6%党政机关行政经费共计3.84亿元(其中省级7650万元)用于教育精准扶贫。积极争取社会各类捐资助学资金1.42亿元。建立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和教师工资政策;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意见》,确定了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育收费管理。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成效显著,我省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召开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五)逐步提高教育内涵

1.普惠性幼儿园加快发展。一是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总结全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安排部署“十三五”和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二是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三是评定一批省级示范幼儿园。

2.基础教育减负提质。一是我省获教育部批准为国家“西部教学改革支持活动”项目,为三个首批支持省份之一。二是召开全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现场推进会,新增1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三是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获教育部备案。四是完成同步小康教育两项指标监测及国家在花溪区等12个县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五是继续开展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三个三分之一工作。

3.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一是出台中、高职院校“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等相关文件,编制2016-2018年职业教育内涵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以职业教育“十大项目”为抓手,加强内涵建设。二是评定13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三是举办“全省职教活动月暨职业院校技能成果展”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4.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出台大力推进区域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出台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省高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获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二是组织对贵州大学等高校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贵州大学进入国家“一省一校”建设工程。出台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质量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开展第五批“323工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工作。四是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16年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12万人,初次就业率为90.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部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就业。狠抓就业指导和帮扶,为全省2.4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1200万元。

5.民族教育切实加强。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双语教育,扩大民汉双语预科班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及生源范围。编译制作并发放2000套民汉学前双语有声读物。二是加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评选20名民族教育教学名师,开展民、汉双语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师资培训班。

6.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推进。一是开展城市及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平坝等10个国家三类城市接受省级验收。新增53所学校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二是完成2016年度“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贵州项目10个课题的调查研究并通过国家语保中心专家验收。三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引进指纹防作弊识别系统。

7.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一是招聘特岗教师9373人。二是配置校医12708名,实现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医全覆盖。三是“国培计划”获国家专项资金1.2亿元,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近8万人。启动“十三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继续实施“校长提高计划”,选派402名农村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到宁波等发达省市挂职学习。四是开展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建设,遴选乡村名师295名。评选中小学名校(园)长120名。评选建设贵州省首批研究生导师工作室11个。五是出台加强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意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长效机制。培训“四有”、“三者”骨干好老师1500余人。六是在65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建成教师周转宿舍1398套。

(六)教育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1.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一是以职业教育“十大项目”为抓手,从专业、师资、课程、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引导全省职业院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二是在全省18所学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招生与招工一体化现代学徒制试点。

2.地方高校转型发展。一是首批推进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铜仁学院、遵义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凯里学院等普通本科高校转型试点。二是指导试点高校编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工程规划。

3.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印发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二是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创新平台人才项目,我省高校化学学科和数学学术影响力跻身国际前列。三是批准立项建设贵州省高等学校特色重点实验室等项目218项。三是遵义医学院获教育部批准成立特色民族药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实现全省“零”的突破。四是贵州财经大学、铜仁学院、凯里学院3所高校的科技园升格为省级大学科技园。五是召开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加强新增硕士单位立项建设。向教育部推荐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4.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一是大兴调研之风,推动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指导常态化,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基层学校困难。二是简政放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办理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8件。三是方便群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教育厅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26件,行政奖励事项9206件,服务事项1543件。加强普通高校“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推广建设。四是加强挂职干部管理,选派1名上挂教育部、10名下挂基层。

5. 关心关爱干部职工。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厅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16名,调任处级干部8名,完成17名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选派29名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二是改善厅办公条件。5月份从老城区搬迁至观山湖区新办公大楼。三是关心、服务好离退休老同志,让老同志安享晚年。四是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开展多样活动,维护干部职工权益。 

二、主要经验

一是必须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加坚定地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领导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做好我省教育工作的行动指南,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调。

二是必须坚持把“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主要领导多次对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各级党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全省教育系统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回归教育初心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千方百计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增强“获得感”。

三是必须坚持稳扎稳打、真抓实干。全省教育系统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发扬“钉钉子”精神,在思想上绷紧、时间上抓紧、落实上赶紧,大干、实干、善干,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教育工作多次获国家领导同志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成绩都是务实干出来的。

四是必须坚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慰问“国培计划(2014)”贵州研修班参训教师时提出的好老师标准和给参训教师的回信精神为动力,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争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

三、主要不足

一是办学保障条件依然不足。幼儿园、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册数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等指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指标还处于全国靠后位置。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仍较为薄弱,城镇“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内涵建设还需强化。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教师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水平教师数量偏少。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地方产业对接不够紧密,缺乏吸引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体制改革力度仍需加大。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有待完善,现代教育治理能力有待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还比较单一,教育管、办、评分离进展缓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学校办学自主权有待落实和扩大,办学活力有待增强,教育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

 


 

附件2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部署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健全法治为可靠保障,深入实施贵州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快速优质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向深入,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党性教育。(机关党办、社政处、组织处)

2.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估,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和教学创新。开展高校思政工作人员培训,开展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好“多彩校园•闪亮青春”全省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月等活动。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抓好舆论引导。指导高校教研人员开展人文社科研究,开展第二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323工程”“黔灵学者”评选。(社政处、宣传中心、期刊公司)

3.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突出创建“五先进一满意”基层党组织主题,深入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和创新研讨。遴选高校党建理论研讨优秀论文,推动高校党建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为高校加快发展提供理论支撑。进一步落实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组织处、机关党办)

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继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省属高校建设项目、教育惠民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和高校科研经费审计工作。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办公室、财务处、国际处、审计处)

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注重教育人才数量、质量和结构平衡。抓好高校干部培训,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各项服务工作。(人事处、组织处、离退休处)

二、贯彻落实“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促进教育公平

6.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继续推进落实《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规划方案(2016-2020年)》,着力抓好八项教育精准脱贫计划。持续实施人口较大乡镇、城市社区和城郊结合部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思路,重点推进人口集中村寨新建或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村级幼儿园。着力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扩容改造,为“新两基”奠定坚实基础。督促开展“省属院校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扎实做好助推荔波脱贫攻坚和20个极贫乡镇教育扶贫工作。继续开展省级扶贫基地遴选工作。办好“威宁班”、“赫章班”,完成中职招生任务2000人。推动高等学校科技下乡、科技扶贫制度化、常态化。精准施策,精细管理,扎实做好各级各类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进资助管理信息化,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规划处、组织处、职成教处、资助办)

7.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推动全省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快全省中小学宽带接入与网络条件下教学环境建设,做好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的本地化开发及运营维护工作,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和普遍应用,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组织开展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专项评估检查。加大省级信息化骨干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全省教育信息技术教研活动及课题研究工作。加快实施贵州省“智慧教育云”工程建设工作。做好全省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定级保护工作。(电教馆、信息中心)

8.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提质扩面。深入开展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各项工作,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覆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机构。(营养办)

9.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支持福泉市全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观测联系点、黔西南州全省留守儿童教育精准关爱实验区建设,引导两地开展留守儿童教育精准关爱实验探索。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落实在流入地入学和升学政策。启动新一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基教处)

三、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激发教育内生活力

1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规划推进省级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拟定高考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出台我省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提高通过分类考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人数比例。加强对艺术专业统考的管理和监督,探索艺术类录取模式改革。积极探索高考英语学科“一年两考”的实施办法。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统筹招生改革工作。确定我省2017年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重大招标课题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法规处、基教处、招考院、会考办、职成教处、教科院)

11.加大教育开放力度和提升国际化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出台《贵州省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建设,办好第十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大力支持中国-东盟清镇职教中心、中国-柬埔寨幼儿教师培训中心、中国-东盟教育培训联盟等发展,拓展贵州教育国际交流渠道。打造“留学贵州”品牌,扩大来黔留学生规模、提升留学教育质量。继续加大公派出国留学力度,优化出国留学结构,实施贵州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继续实施“双千人”留学计划。组织实施“两岸四地(贵港澳台)教育交流暨缔结姊妹学校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对外汉语教育工作。继续支持开展民间教育国际交流。精心实施亚洲开发银行结果导向型贷款贵州职教发展项目等一批外资贷款项目。推动省内高校与省外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进一步开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及省校合作相关工作。(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资助办、高教处)

12.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配套文件精神,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扶持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投资举办优质民办学校。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提高民办学校审批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年检、招生广告备案等工作,指导民办高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校内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依法诚信办学。(民办处)

13.强化教育督导和监测。做好第二轮县级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督导评估考核工作。抓好新“两基”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督促指导15个县(市、区)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并接受国家督导评估检查,24个县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积极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严格落实督导挂牌全覆盖,加强责任区督学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进一步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开展国家和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做好同步小康两项指标监测工作。(督导办、监测中心)

四、强化统筹推动,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4.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2017年我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继续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园工作,实现幼儿园集团化管理全覆盖。全面实施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新增专任教师5000人。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继续推进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学前处)

15.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按照“保基本、兜网底、补短板”原则,大力实施全面改薄工作,办好规划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推进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制定我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修订完善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学籍管理机制。(规划处、基教处)

1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把教育扶贫作为根本,加快发展与产业扶贫配套的职业教育。加快清镇职教城建设,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能力。新增校舍面积10万平方米,实现入驻师生10万人。巩固提高教育“9+3”计划,保持和稳定中职办学规模,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开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作。继续实施“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和“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省级大师工作室、省级实训基地等十个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和省级优质高等职业学院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支持和鼓励职业院校与国(境)外高水平院校开展合作办学,资助一批专业骨干教师、优秀在校生赴境外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继续开展社区教育试点和全民教育活动周宣传等工作,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职成教处)

17.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与结构。加快推进花溪大学城二期建设。完成《贵州省“十三五”高等院校设置规划》,经省政府、教育部批准后组织实施。争取正式设立贵州警察学院并招生,推进设立贵州茅台学院,按规划推进新设置专科学历高校。做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继续争取国家对我省在各类招生计划上的支持和倾斜。积极做好我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增列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在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含专业学位授权点)得到突破。完成全省2017年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规划处、科研处)

18.加强民族教育。继续关注民族地区教学质量提升,评选第二批提升民族中小学办学能力“双百工程”项目学校和名师,培训双语教师、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师资,办好大中学校民族特色班,注重宣传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成果,将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引向深入。继续抓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与省民宗委联合举办2017年全省民族高中校长专题培训班。继续组织实施 “校长提高计划”,力争拓展选派范围和扩大规模。继续选派省内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挂职学习。(民教处)

19.深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落实我省关于《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推动全省三类城市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各地各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典型经验并有效推广。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普通话推广活动。进一步在全省推广普及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继续做好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双语”和普通话培训工作,继续推动双语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的“国培计划”。(语委办、普通话测试中心)

五、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

20.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化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功能和机制改革,普及校外教育活动开展,构建完善“学校、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德育教育网络。打造我省“三生四爱五心五好”、“祖国好家乡美”、“青少年教育活动杯”三大活动品牌。继续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基教处、学生处)

21.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加快发展全省校园足球,继续以校园足球为抓手,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整体开展。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学生乐团建设,督促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序开展。组织好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加强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教育。做好国防教育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体卫艺处)

22.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推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试点成效,稳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以“西部教学改革支持活动”为抓手,以荔波等三个项目县为基点,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积极筹划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保障准备工作,增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高中教学的指导和反馈作用。严格我省中小学教育装备质量管理,深入推进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三个三分之一”管理工作。开展贵州省第三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基教处、装备中心、教科院)

23.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指导高校认真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有效发挥质量工程等重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推进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加强高校间开放合作,促进高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进教师互聘、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优化全省高校专业结构,继续完善专业预警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入推进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发布2017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进一步加强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全省普通高校“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有效运行和内涵建设,实现服务育人。(高教处、科研处、学生处)

24.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和贡献度。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推动高校更新观念,完善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模式,强化实训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继续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努力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充分发挥大学创业园、孵化基地等实践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为大学生创业创造条件。继续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工作,全面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高校科技供给能力和服务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对立项建设的各类重大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工作,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实施一批重大创新项目,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高教处、科研处)

25.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紧紧围绕全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发展产业和重大问题,以一流学科建设作为突破口,走具有贵州特色的“双一流”建设之路,重点建设和支持贵州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遴选20个左右国内、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精准支持和持续投入,支持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的学科建设。强化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改革,并以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及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为载体,加快引进一批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加强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和深度渗透,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流的科研成果和前沿知识技术,建成一批处于国内同类学科前列、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学科,部分优势特色学科冲击世界一流水平。(高教处、科研处)

六、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6.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标准、因素分配教育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厅机关、厅属单位、省直高校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当年预算执行进度,加快盘活存量资金。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从制度上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推动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的建立完善,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完善机制,加强教育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努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更大支持。(财务处)

27.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继续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提升基础防范能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各地各校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演练,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安稳处)

2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和全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继续扎实开展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专题培训。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加大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及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力度,加强特岗教师“招、管、用、转”工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加强乡村教师、校(园)长培训力度,提高乡村教师、校(园)长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督导检查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教师处、教师教育学校)

29.推进依法治教。继续推进高校章程建设与核准工作,继续开展《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贵州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起草调研工作,配合推进法治毕节创建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深化学校教职代会建设,推动建设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学校依法治教。(法规处、教育工会)

30.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着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大力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引导各校加强一对一指导。进一步完善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做好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就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