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期: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白云区、余庆县、丹寨县、麻江县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5.09.2014  11:52

  9月1日至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申报的白云区、余庆县、丹寨县、麻江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束后,在贵阳召开了反馈意见会。


  会上,国家督学、陕西省人大常委、教科卫文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希文代表国家督导检查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导检查意见:一是通报了4县(区)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基本达标,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达到了国家标准,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二是总结了4县(区)主要做法和经验:明确发展战略,不断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大幅提高基本办学标准;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配置水平;实施联盟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权益;注重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三是指出了4县(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余庆县、丹寨县、麻江县存在个别年份未做到法定“三个增长”。4县(区)均不同程度存在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仍存在校舍面积不足、大班额问题依然严重、学生宿舍面积紧张、教学实验仪器配置不足、“班班通”设施设备未达标、生均体育场馆面积单项指标差异较高等薄弱环节。4县(区)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数量不足、师生比不达标、补充调整不尽合理等薄弱环节。四是给贵州提出了督导意见: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教育投入重点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城区学校布局调整;要高度重视新建居民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满足城区(县城)新增入学需求;要进一步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校长、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督促各地按照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配备学科教师。


  省人民政府陈鸣明副省长从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实施教育“9+3”计划和教育四项突破工程、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协调发展、营造全社会重教、支教、助教、从教的良好氛围等方面介绍了贵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他说,省委、省政府9月4日隆重召开2014年教师节表彰大会,陈敏尔省长在会上提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贵州发展的基础是人才、希望在教育、关键是教师”;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后每年评比表彰一批为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尊师重教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引导作用。他指出,我省当前要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统筹力度,着力夯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二是继续完善保障机制,着力优化教育持续发展条件;三是继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加快教育内涵发展步伐。他强调,有关县(区)要认真按照督导检查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赶前赶早、自加压力、补足欠账、夯实基础,全面改善我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成员,省政府分管教育领导,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教育厅领导,各市(州)分管教育领导、政府教育督导委(室)办公室主任、教育局长,贵安新区分管教育领导、社会事务管理局长,威宁县分管教育领导、政府教育督导委(室)办公室主任、教育局长,2014年、2015年接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认定的白云、余庆、丹寨、麻江、仁怀、凤冈、荔波、观山湖、道真、玉屏、黔西、凯里、锦屏、天柱、兴仁、金沙等16个县(市、区)的县(市、区)长和政府教育督导委(室)办公室主任、教育局长,省教育厅有关单位、处室领导同志共14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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