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申报的4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09.09.2014  17:22

  2014年9月5日


  9月1日至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申报的4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贵州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在对贵州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2个小组对贵州省的4个县(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29所(其中小学18所,初中10所,完全中学1所),教学点1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6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432份,回收有效问卷1395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4个县(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贵州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4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贵州省4个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4个县(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98至0.478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49至0.280之间(详见表2)。


  

                  表2  贵州省4个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贵州省根据实际,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增加了3项指标,共20项指标。核查结果:4个县(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3至96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表3  贵州省4个县(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汇总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贵州省对4个县(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96%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贵州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4个县(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贵州省4个县(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贵州省以“富民必先强教,兴黔必先兴教”为理念,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总目标,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总体谋划,长期努力,克服困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明确发展战略,不断强化各级政府责任


  多年来,贵州省坚持将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均等、普惠”的基本原则,强化“提供均等教育机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不断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责任体系、监督体系。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2009年实现“两基”以来,贵州省相继部署实施了“两基”巩固提高工程、教育“9+3”计划,制定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印发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保障措施。战略部署思想明确,政策措施持续性强,有力地推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不断完善责任体系。2013年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启动会,统一思想,部署任务,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4县(区)按照省级部署,制定了均衡发展规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增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同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格局。三是不断完善监督体系。贵州省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教育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各项重大工程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部门还组织了对县级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的年度督导评估考核。督导评估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市(州)、县(市、区、特区)约谈问责,督促整改。监督体系的完善,有力保障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贵州省长期重视教育督导,当前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制订了具体的督导评估办法、体系和规程,强化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建立了整改复查机制和表彰奖励制度。特别是按照国家“以评促建”的要求,建立了过程性督导制度,统筹安排,分步推进。一方面,根据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际情况,建立了先通过初步均衡评估、再通过基本均衡评估两个台阶式督导评估制度;另一方面,建立了均衡发展监测体系,成立了专门的监测机构,完善了监测指标和工作规程,建立了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数据库,每年通过测算分析,对全省各县进行全程监测与指导。过程性督导制度的建立,对于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步一台阶、逐步提高、扎实推进、保障达标水平和质量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加大教育投入,大幅提高基本办学标准


  贵州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将其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工程的门槛。


  一是工程项目多、资金总量大。对照《贵州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结合教育“9+3”计划,相继实施了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营养餐食堂建设、校舍安全、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围墙安全、优美教室、教育信息“班班通”、城镇新市民学校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等十多项工程,工程数量多,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大,资金总量达到130.5亿元(不含市、县两级投入)。二是坚持雪中送炭,抬高底部,倾斜薄弱。各项工程项目及资金绝大部分投入到相对落后地区、民族地区、农村薄弱学校,在建设项目上,本着“对应需求,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改善校舍、教学设施设备,以及学生生活条件。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了城乡差距。


  近三年来,余庆、麻江、白云、丹寨4县(区)分别投入3.5亿元、3.25亿元、2.05亿元和1.78亿元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师生生活条件,分别新增校舍15.6万平方米、18.3万平方米、6.1万平方米和11.6万平方米。4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均实现了教育信息“班班通”,所有教学点实现数字化资源全覆盖;计算机、实验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通过加强功能教室、教学设施设备和学生生活设施建设和城镇新市民学校建设,努力解决“大班额”问题。余庆县实施的“立足山区、校舍同质,面向农村、设施同配,聚焦边远、师资同优,丰富内涵、质量同好”的“四同工程”已初见成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配置水平


  贵州省始终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一是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统一了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政策保障。二是连续9年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特岗教师计划”,共招聘特岗教师7万余人,充实到73个偏远贫困县4000多所农村学校,为这些地方教师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三是出台专门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招聘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到农村中小学校,有效缓解了长期存在的学科结构不合理这一矛盾。四是从2005年起,贵州规定中小学教师、校长轮岗年交流率不低于10%,并将其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五是将公租房建设延伸到农村中小学,近三年修建教师公租房5.85万套,修建教师周转房1.64万套,从而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六是自 2010年以来,组织实施“国培”、“省培”计划等项目,已培训教师30万人次,仅2014年贵州就安排了3.08亿元培训经费。


  麻江县实行乡镇及以下农村教师职务聘任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村教师的积极性。余庆县对偏远农村教师实行每月150-400元的工作补贴,推动了县域内教师合理流动。丹寨县通过师德师风教育,广大教师的事业心、责任心不断增强,县城教师积极申请到农村学校任教的人数逐年增加。贵阳市白云区实施了“由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城乡统一配置标准、按需统一调配,鼓励新教师、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任教。


  (四)实施联盟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贵州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模式,通过重组整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共同发展,共同提高,整体提升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一是按照“就近均衡、优化组合”的方式,在小学、初中全面实施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鼓励、引导和支持优质学校建分校、建盟校,支持和帮扶农村薄弱学校发展。同时,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打通县域内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共同发展通道,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二是实施教育承载专网建设,通过网络将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输送到农村和边远地区的薄弱学校,帮助这些学校快速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三是建立教科研机构对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同时发挥中心学校辐射带动作用,指导和引领农村边远地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的发展和提高,使农村边远地区适龄儿童能够就近接受良好教育。


  贵阳市白云区按照城乡共建、共享、共融、共进的原则,实施了学区化管理改革,学区内实行“统一校名、统一法人、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招生、统一配备师资”,通过连片教研、结对互助、取长补短,进一步整合了教育资源,实现了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


  (五)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权益


  贵州省坚持教育公平的宗旨,高度关注特殊群体,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贫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一是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认真落实国家“两为主”的要求,实施了城市新市民学校建设工程,近三年共建成95所新市民学校,提供了近30万个学位,极大满足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目前,全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接受免费义务教育,60%以上学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贵阳市白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就近入学,其中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60.3%,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则由政府统一购买学位,实行同城待遇。二是关爱留守儿童。全省实施了“有活动场地、有仪器设备、有宣传阵地、有特色项目和机构健全、制度健全、计划周全、队伍健全、资料齐全”的“硬四有软五全”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程,2013年已建成800个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今年800个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4县(区)均设立了专门的心理咨询室,配备了专业的心理咨询教师,对需要特别关注学生给予心理辅导,确保了这些学生心理健康。三是关爱家庭贫困学生。在全省寄宿制学校开展“吃在学校解食忧、住在学校受关爱、学在学校长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的“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近3年来,全省共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42.9亿元,资助学生285万人次;2012年启动实施了以学校供应午餐为基本特征的“贵州特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全省398万农村学生,到2013年底,实现了以县为单位全覆盖目标。4县(区)全面实行了食品采买的“统招、统配、统购、统送”,有效保证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麻江县在全省率先实施了“政府+家庭”的“3+X”营养改善计划模式。四是关爱三残儿童少年。贵州省不断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今年将实现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特区)均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2013-2014学年度全省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83%。白云区、麻江县、余庆县、丹寨县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97%、91%、87%和85%。


  (六)注重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贵州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提升学校内涵为抓手,不断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学校特色更加凸显。


  一是加强中小学校德育教育工作。4县(区)落实省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三生四爱五心五好”等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已经覆盖各中小学校的“道德讲堂”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中小学校学生德育主阵地,培养学生“养成、诚信、爱心”品格。二是推进中小学校规范办学。4县(区)认真落实省级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进校园等工作,着力解决课业负担重、补课、择校、收费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贵州在全国率先建立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网络系统,实行义务教育阶段电子学籍管理制度。4县(区)普遍建立了县长、乡长、校长、村长、居民组长、家长、师长(班主任)“七长”负责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初中、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分别降到1.36%和2.89%。四是积极推进课程改革。贵州省在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大力开发校本课程,将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校园,丰富了学校课程体系,为少数民族学生搭建多元成长的平台。丹寨县编写了《苗族蜡染》《乡土风情》校本教材,以锦鸡舞为基础自编锦鸡课间体操,开展古法造纸师生实践活动。麻江县隆昌小学把优秀的、有价值的民族文化编写成校本课程,在2013年全省首届优秀校园文化建设评中,获得畲(she)族文化进校园活动获一等奖。五是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贵州省着力打造“六化四园”学校,将育人要素溶入到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实现“环境育人、文化育人”。贵阳市白云区中小学校均建有文化墙、走廊文化、班级文化、食堂文化、寝室文化、环境文化等,校园文化建设体现了自然与人文的统一,凸显了办学特色。麻江县、余庆县充分利用地方民族文化,打造出了“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的办学特色。丹寨县长青小学(村级学校)成立车模、航模兴趣班,10人次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国家级车模比赛奖项,38人次获得三等奖以上的省级车、航模比赛奖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做到“三个增长”。余庆县、丹寨县、麻江县均存在个别年份个别项目上未做到法定“三个增长”。对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要求,教育投入保障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


  二是部分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城区因人口流动而产生的城区(县城)入学压力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贵阳市白云区、余庆县、丹寨县部分中小学校舍面积不足。白云区、丹寨县、麻江县大班额问题相对严重。麻江县、余庆县中小学宿舍面积相对紧张,不能满足学生寄宿生活需要。麻江县、丹寨县、白云区少数中小学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小,不能满足学生体育活动需要。麻江县部分小学教学实验仪器配置不够;丹寨县、麻江县少数中小学班班通设施设备未达标。贵阳市白云区、丹寨县、麻江县小学生均体育场馆面积单项指标差异相对较高。


  三是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4县(区)均存在部分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师生比不达标问题。教师队伍的补充、调整以及合理分配,还不能更好地适应城区义务教育学生的快速增长的需求。4县(区)均有不同数量的学校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音、体、美、英语等部分学科教师配置不齐。个别农村学校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和骨干教师的数量和比例,对比城区(县城)学校仍有差距。农村教师仍存在教育教学能力偏低、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督导意见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贵州省应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提出方案,部署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投入。落实国家“三个增长”和各项教育投入政策,不断加大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在资金安排上,应坚持重点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二是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应对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趋势,进一步重视并做好城区学校生源预测、布局规划和学校建设,同时要高度重视新建居民区学校配套建设,尽快制定出台新建居民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的相关政策,加快城区学校扩容速度,满足城区(县城)新增入学需求,有效解决学校学位不足、面积不足、班额过大等问题。要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均衡配置中小学教育资源,努力使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享有同等学习生活条件。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把实现师资均衡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督促各地按照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配备学科教师,不断优化教师结构。进一步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结合课程改革,不断创新机制,加大教师培训工作力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努力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贵州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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