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规划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19.02.2016  18:37

黔教规划发〔2016〕36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中学,厅相关处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黔党发〔2015〕21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省教育厅制订了《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规划方案(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教育厅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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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规划方案(2016-2020年)

为全面落实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省委省政府大扶贫战略行动,充分发挥教育造血式扶贫功能,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按照“守底线、走新路、重扶贫、提质量、强服务、普‘十五’”的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5%、95%、90%,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以学生资助兜底线,从2016年起,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安心就学,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

——以职业教育为突破,着力加强贫困家庭学生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实现“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

——以改善条件为基础,2018年底前,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贫困地区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良好基础教育。

——以教育公平为根本,切实增加贫困地区群众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深入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帮助困难家庭子女不输在人生起跑线上,保障有公平的上升通道和进步的希望。

二、重点工作

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实施八大教育精准脱贫计划,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一)学生精准资助惠民计划。建立完善从幼儿园到大学的贫困学生全程资助体系,确保“应助尽助”,提高资助标准,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提供保育费和生活费资助,帮助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全面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高中(中职)学生“两助三免(补)”、本专科(高职)学生“两助一免(补)”,保障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充分利用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平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教育扶贫,畅通社会捐资助学渠道。(牵头单位:资助办;责任处室〔单位〕:营养办、教育基金会、财务处、基教处、学前处、职成教处、体卫艺处)

(二)职业教育脱贫富民计划。加快提升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抓好中职学校空间布局,突出“以就业为导向、以脱贫为根本”,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调整设置专业,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紧扣产业、各具特色的专业体系,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园区化、产业化。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配合扶贫、人社等部门为120万户贫困家庭每户至少培养或培训一人,面向农村和城镇困难人员、“两后生”等群体开展1000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确保能够顺利就业或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统筹协调国家、省级示范中职学校选择就业好的专业,单列招生计划,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招生。坚持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继续办好全免费威宁、赫章班。大力发展符合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实际和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牵头处室:职成教处;责任单位:招考院)

(三)办学条件扩容改善计划。根据需要在人口大镇、城郊结合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推进人口集中村寨新建或利用闲置小学校舍改建村级幼儿园,实现有实际需求的乡村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基本形成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搬迁移民新区预先规划和建设中小学、幼儿园。重视和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落实必需的设施设备配备和校园校舍修缮,保障基本教学需要。加快推进乡镇(片区)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各类设施设备,特别是宿舍、食堂、医务室、厕所、浴室等必需设施,切实改善寄宿学生吃、住、学、乐基本条件。实施普通高中攻坚计划和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计划,加强实验室、实训室、图书馆、功能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等建设,进一步普及和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单位〕:职成教处、基教处、学前处、体卫艺处、装备中心)

(四)教育信息化推广计划。扩大贫困地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在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基础上,大力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智慧校园建设,努力办好贫困地区远程教育。到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其中宽带接入比例达90%以上,60%以上的教师和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到2020年,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建立覆盖贫困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互联网+”教育服务系统,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学生、教师、教育机构、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数据全面入库,形成学生升级、升学、转学、毕业和教师流动等日常管理的数据化动态更新。(牵头单位:电教馆;责任处室〔单位〕:信息中心、装备中心、基教处、学前处、职成教处、高教处、规划处、资助办、教科院)

(五)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贯彻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晋职、生活补助、周转宿舍建设等倾斜政策和荣誉制度。继续推进“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基层学校倾斜,加强民族地区师资培训。按实际需求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政策。实施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计划,加强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城镇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机制。深入推进“三区”教师支教计划,安排城乡校长教师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开展一定期限的支教和挂职,鼓励城镇退休教师到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支教讲学。高等院校和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和师范类专业精准对接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短缺实际,定向培养留得下、用得上的一专多能教师。(牵头处室:教师处;责任处室:基教处、学前处、职成教处、民教处、高教处)

(六)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倾斜计划。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招生倾斜力度,扩大贫困家庭学生进入普通高校的比例,让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扩大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好贵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高校学习的比例。支持普通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班适度扩大规模,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适用人才。民族预科班、双语预科班、民族班、双语民族班招生计划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对象倾斜。贯通中职-高职-本科的升学通道,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高职毕业生升入本科的规模,提高高职分类招生中招收贫困家庭中职毕业生的比例。(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单位〕:民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招考院)

(七)教育对口帮扶计划。完善城乡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全面落实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精确对准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全面覆盖贫困地区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及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充分用好用足发达地区对口援助我省贫困地区各类教育资源,帮助贫困地区学校加快发展。组织高等院校立足自身人才和科技优势,建立定点扶贫工作机制,大力推动高校全面参与贫困地区对口帮扶精准扶贫,在人才培训、智力帮扶、学生支教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扎实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步小康驻村帮扶工作,多方积极协调帮扶资金,激活村寨发展内生动力。为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给予物资、资金等方面支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创业。(牵头处室:民教处;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处、高教处、教师处、基教处、学前处、职成教处、资助办、就业办、社政处、科研处、人事处)

(八)特殊困难群体关爱计划。精准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着力实施幸福校园、平安校园、自信自强、结对帮扶、亲情桥梁、全程资助等六大精准关爱工程。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和“控辍保学”三项工作制度。抓好“三残”儿童少年教育,努力办好特殊教育学校,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年6000元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中职学校附设特教班、市(州)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高中部。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依法保障贫困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并完善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升学考试衔接工作。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建立健全从学前到中小学各阶段有效衔接,教学模式与学生学习能力相适应,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满足需要的双语教学体系。配合人社部门对贫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认真落实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牵头处室:基教处;责任处室〔单位〕:财务处、民教处、就业办、规划处、学前处、职成教处、安稳处、教师处、社政处、体卫艺处、资助办、教科院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精准脱贫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实施省级抓总、市级推进、县级落实、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责任制。省教育厅成立以王凤友厅长为组长、厅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教育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各项计划牵头处室(单位)统筹协调,责任处室(单位)主动配合,各相关处室(单位)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具体方案,排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合力高效推进。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及各高等院校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教育精准脱贫作为头等大事,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落实各项具体政策和工作任务。(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

(二)保障经费投入。加强教育精准脱贫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投入。省级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和政策,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倾斜,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学校的薄弱环节、基本办学条件,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协助财政部门加快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按照“精准扶贫”有关要求,加强教育扶贫项目与资金的管理,突出贫困地区教育扶贫的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联合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审计监督检查,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挤占、拖欠、挪用、截留教育专项资金等行为,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花好每一分钱,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牵头处室:财务处、审计处;责任处室〔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教育精准脱贫内容纳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教育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实行省重点督查、市(州)定期巡查、县级自查的督查机制,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地方,严肃通报问责,确保教育精准脱贫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各高校每年工作执行情况列为年度普通本科高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各相关处室(单位)每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厅处室(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按照当年度厅目标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牵头处室:督导办、组织处、目标办;责任处室〔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教育精准脱贫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精准脱贫工作,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教育精准脱贫工作中创新突破、务实高效的经验做法,生动报道各地教育精准脱贫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讲好教育精准脱贫故事,创造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处室〔单位〕:办公室、宣传中心、规划处、资助办;责任处室〔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

(五)动态精准调度。对教育精准脱贫工作实行动态化、精准化调度,建立健全信息调度机制,强化推进落实台账,动态了解工作进度。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和各项计划牵头处室(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按照季度汇总、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的要求,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25日前认真梳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步工作打算、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厅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包本琪;电话:0851-85285378;邮箱:[email protected])。(牵头处室〔单位〕:各项计划牵头处室<单位>;责任处室〔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