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系统要求节日期间“七严禁”

06.09.2016  13:03

  随着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贵州省教育纪工委昨日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要做到“七严禁”。

  即:严禁借节日之机违反财经纪律乱发津补贴、奖金、礼品、实物或购物卡等;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大吃大喝、相互拜访等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礼物、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月饼、烟酒、土特产、花卉、水果等;严禁收受礼物、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月饼、烟酒、土特产、花卉、水果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到高档娱乐场所、私人会所消费和在公众场所打麻将等不健康活动。

  贵州省教育纪工委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51-85282945,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记者 沈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