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巩固9大专项整治基础上重点开展15项整治

12.04.2016  01:57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4月11日电(记者 吉羽)4月11日,记者从2016年海口市深入推进“双创”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海口市今年仍将重点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在继续巩固交通秩序整治、“门前三包”整治、环境卫生整治、除“四害”、违法建筑等九大专项整治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开展未完成的15项专项整治活动。各区和各相关单位作为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必须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各专项整治任务。

相关具体工作如下:

1、广告招牌、城市标识整治。由市政市容委牵头,4月底前完成国兴大道、秀英大道、海港路、琼州大道、龙昆路、凤翔路、滨海大道、人民大道等8条道路广告招牌设施整治。

2、水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由市水务局、环保局牵头,对全市建成区17个水体进行治理,5月中旬全面动工,6月底前所有水体治理PPP项目完成签约,9月底鸭尾溪、白沙河达标;11月底其它15条水体全面达标。

3、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由市交通联席办、市交警支队牵头,从现在到年底开展停车秩序、“黑车”非法营运、公交车、出租车交通乱象等8个专项活动,年底主干道守法率达98%。4月底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区镇(街)交通治理联合执法工作意见》和《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在最近的市交通联席会议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汇报了《海口市综合交通调查工作成果》,共提出37条建议。会上,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提出了“学习消化、长短结合、内外兼修”的三点要求。交通联席办、交通局等部门要深入研究,4月底拿出具体落实方案,6月底前拿出公交线路调整方案,力争完成公交公司整合,并结合“双创”工作,将综合大调查成果的运用落实到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上。

4、市政市容综合整治。由市市政市容委牵头,建立健全市政市容综合整治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5月底前完成区、镇、街公安+城管执法中队权力及责任清单制定。6月底在各区、镇、街均统一建立数字化城管指挥监督平台。年底前完成全市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相关立法工作,完成全市300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的培训工作。

5、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由市环卫局牵头,9月底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达到考核标准,确保通过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验收。

6、农贸市场整治。由市商务局牵头,6月底前完成全市35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9月底前完成剩余7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必须对照《海口市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检查评分表》16类64项标准,确保合格率达到90%以上。

7、食品安全整治。由市食药监局牵头,5月20日前餐饮服务单位 “三防”(防蝇、防蟑螂、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流通企业完成持证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完成持证率达到10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率达到80%。8月前备案率达到100%。

8、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由市卫生局牵头,9月底前确保传染病报告及时率达95%以上,疾病监测任务完成率达10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居住满3个月以上辖区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率达到95%以上;确保建成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9、病媒生物的综合防治。由市爱卫办牵头,5月前重点组织开展清理卫生死角,进一步完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三防”设施,确保合格率达到95%以上,通过省级专项考评。

10、开展“三无”小区整治。目前全市“三无小区”超过500个,占小区总数的近四分之一。市里6月底前将出台“三无小区”管理办法,各区要在6月30日前“三无小区”保洁人员和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量完成80%;8月30日前“三无小区”清扫保洁、清运工作全覆盖,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11、开展亭类整治工作。由市市政市容委牵头,6月底前完成涉及233个违法建设、占压盲道及影响交通安全等亭类的拆除;年底前完成全市其他484个破旧报刊亭的改造换新。

12、破损人行道修复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 8月份底全部完成169条破损人行道修复。

13、绿化补植专项整治。由市园林局牵头,6月底前完成47条道路和10个小游园的补植补齐任务;9月底万绿园、人民公园、金牛岭公园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施工;9月底完成8座人行天桥绿化施工;为民办实事世纪明珠等10个小游园建设等PPP项目8月开工,年底完成小游园建设。

14、开展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5月份对全市废品收购站完成现状摸底调查,6月份完成整治工作,同步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园。

15、违法建筑整治。从现在开始,打击违建工作已经进入标本兼治阶段,下一步要进一步转向治本除根,坚决做到“零增量”。由市市政市容委牵头,从5月1日起做到宅基地新建房屋逢建必报。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历史违建的分类处置。7月1日起,对符合分类处置条件的房屋进行确权办证。8月31日前完成200万平方米拆违任务,年内完成300万平方米的违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