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专利保护条例为贵州创业创新“加油护航”
《贵州省专利保护条例》5月1日将废止,新制定的《贵州省专利条例》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为贵州创业创新“加油护航”
2003年至2014年的一组专利数据,反映了《贵州省专利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的成效:
数量喜人:专利申请量从1245件增加到22471件,专利授权量从719件增加到10107件,分别翻了18倍、14倍;
质量喜人:发明专利申请量从385件增加到8203件,发明专利授权量从76件增加到1047件,分别翻了21倍、13倍。
好消息接踵而至,《贵州省专利保护条例》5月1日将废止,新制定的《贵州省专利条例》将接过接力棒,推动贵州专利事业继续向前。
鼓励发明创造凭专利可评职称
新条例中鼓励发明创造的规定颇多,如提高单项发明专利的奖励金额,再如提高并细化从实施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报酬的比率……但最值得一提的,是凭专利可评职称。
新条例第十条规定,对推动技术进步产生重大作用或者取得显著效益的专利的主要发明人、设计人,可以优先推荐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这给了更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机会,尤其是那些发明创造能力强但理论写作水平不足的人。”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处长方来福认为,此举必将引导更多人致力于发明创造。
中航工业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谢永富举实例告诉记者,中航工业几年前已将专利作为晋升职称的条件之一,贵州安大航空锻造公司执行3年来,已有10余人凭专利评上了中级职称。“公司近年来专利申请量不断增长,专利授权率不断提升,有力推动了企业发展。”
鼓励成果转化推动创业创新
为鼓励成果转化,新条例作出了多方面规定: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专利管理制度,设立或者明确专利管理工作机构,培养专利管理人才,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工作,鼓励科技人员从事专利产品和技术研究开发,利用专利创业。”
“鼓励开展专利领域的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业务;鼓励拥有专利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境内外单位和个人开展以专利运用为目的的投资。支持担保机构为专利产业化项目提供投融资担保。”
此外,条例还规定,设立贵州专利奖,对在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大家一致认为,这些举措,必将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强专利保护提高侵权违法成本
“设置行政保护手段,是我省在专利保护上的创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重新制定的条例延续了这一做法,并进行了强化。
新条例规定,专利管理部门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侵权行为人不得继续侵犯同一专利权、扰乱市场秩序。如果违反这一款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没收侵权产品,并处罚款。
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副处长万胜指出,新条例进一步缩短了专利侵权纠纷的受理和处理时限,普遍提高了侵权违法成本。“对比两个条例,老条例对侵权行为的定额罚款最高只到5万元,但新条例最高可到20万元。”
比这更有震慑的,是按照违法所得确定罚款数额,让侵权者“入不敷出”。
新条例规定,假冒专利情节较轻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继续侵犯同一专利权、扰乱市场秩序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擅自转移、毁损已查封或者扣押的物品,处以查封或者扣押物品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未依法取得专利服务的资质或者资格,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利服务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加大专利执法权限下放到县
在老条例中,只赋予市、州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专利执法权,县级专利管理部门没有执法权限。
“在实际操作中,9市州专利管理部门执法力量难以覆盖到各县区。”万胜告诉记者,有些市州只有委托县里执法, “但被委托方没有专利执法权,不容易执行。”
为了解决这一现实问题,新条例将专利执法权限下放到了县一级。
净化专利代理市场,是新条例赋予专利管理部门的新权限。“近年来,随着专利事业发展,专利代理增多,‘黑代理’也开始泛滥。但专利管理部门没有相关执法权限,无力打击‘黑代理’。”专利管理部门人士认为,新条例针对问题立法,有效破解了这一问题。
“新条例对专利保护和运用的内容更加全面,对专利管理和服务的内容更有针对性,必将进一步促进贵州专利事业发展,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业内外人士纷纷表示。
长期关注贵州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北京律师徐晓恒认为,新条例将改观中医药产业专利保护意识不足、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较低现状。有意于专攻专利法律服务的贵州律师令狐荣飞表示,随着地方法规不断完善,做好专利领域法律服务更有信心。
记者手记 强化法规实施点燃创新激情
跟随上位法修订步伐,结合贵州专利事业发展需要而重新制定的《贵州省专利条例》,普获好评。
大家在为新条例出台叫好的同时,更对新条例施行寄予厚望。例如贵州专利奖,新条例把此前《贵州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中有关专利的奖励项目固定了下来,但要想让奖励手段发挥最大效用,还需要扩大奖励范围、加大奖励力度、提升奖励级别,以极大鼓舞、引导单位或者个人加强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让愿景良好的法规条文落地,确保“有牙齿的法律”发挥作用,考验着有关部门的责任担当和智慧。我们期待,这部法规既能“说得好”更能“做得好”,有力促进我省专利事业加快发展。 (陈曦、吴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