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新政决战贫困 强改革激发活力

07.05.2015  13:35

 

施新政决战贫困 强改革激发活力

——我省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综述

 

        2011年至今4年间,我省农村贫困人口从1149万人减少到623万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3472元提高到2014年的6146元;25个县525个乡镇实现“减贫摘帽”……

  省扶贫办主任叶韬说,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关键在于我省审时度势,从2011年起实行减贫摘帽激励、改进贫困县考核、改革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社会各界真扶贫、扶真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创了扶贫攻坚新局面。

 

减贫摘帽——贫困县争摘穷帽

 

  我省出台“摘帽不摘政策”扶贫开发新政后,正安县于2011年向省委、省政府请战,承诺用两年时间摘掉“贫困帽”。

  从2012年起,正安县把各项减贫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县乡共争取项目资金2.6亿元、社会捐资213万元,5000多名县乡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万余户4万多人。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搬迁等加快城镇化步伐,着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县茶叶、蔬菜、核桃等特色农业渐成规模,夯实农村饮水、道路、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增强农村发展后劲。

  去年初,正安县贫困人口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减贫摘帽”定量考核指标通过省级验收,彻底摘掉戴了20多年的“贫困帽”。

  为何戴了20多年的“贫困帽”两年就能摘掉?正安县扶贫办负责人介绍:“摘掉贫困帽后,不但国家的扶持政策不变,还有奖励。”据了解,在正安减贫摘帽的两年间,省里每年支持该县的财政扶贫资金从往年的1000多万元增至上亿元,获得的国家扶持项目和资金也比“摘帽”前多。

  为鼓励贫困县加快发展摆脱贫困,2011年,我省出台了“摘帽不摘政策”的扶贫开发新政,省级预算安排奖励资金33.7亿元,扶贫项目向申请“摘帽”县倾斜,“摘帽”后继续享受国家重点扶持政策,还将重用扶贫开发有功的领导干部。

  正是在“减贫摘帽”机制激励下,各贫困县踊跃申请“摘帽”,千方百计整合资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市场化。4年来,省级财政已安排17.5亿元“减贫摘帽”专项资金,共25个县525个贫困乡镇实现“减贫摘帽”,17名“减贫摘帽”县党政正职获提拔重用。

  “减贫摘帽”的正向激励作用改变了贫困县的惰政思想,尽快摘掉“贫困帽”正成为更多贫困县的努力目标。

 

改进考核——不重面子重民生

 

  抬头望山林木葱郁,低头见水鱼翔浅底。春夏的雷山县犹如一幅巨大的山水画,吸引着络绎不绝的国内外游客,旅游业正成为雷山县的支柱产业。

  然而,几年前的雷山县,近半财政收入依靠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县里一位老干部说:“像雷山这样规模小、基础差的贫困县,根本不适合搞工业,但以前省、州对我们的考核中,GDP是最重要指标,我们只能硬着头皮发展工业。

  “省里取消了对贫困县的GDP指标考核,我们没必要再去争GDP的面子,完全可以轻装上阵,充分利用好丰富的森林生态、特色农业、民族文化旅游等特色资源,带动群众增收致富。”雷山县委书记黄清发说。

  如今,在没有GDP压力的雷山县,绿色产业正取代高污染工业。全县建成绿茶基地14.78万亩,去年茶叶产值逾8亿元,让1.46万户4万余人受益;共接待游客478.5万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7.6亿元,7000人直接从事旅游业;近6万人从事天麻、蔬菜、黑毛猪、林下鸡、杨梅、葡萄等绿色产业,年创产值10多亿元;1.2万人加工银饰和苗绣年产值超3亿元。去年,雷山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064元,增长15.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到83.3%。

  自去年出台《贵州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后,我省对贫困县的工作考核由GDP为主转向扶贫开发成效,经济发展类指标主要体现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方面的成效,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类主要考核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务、保障、环境质量等,投入和管理类主要考核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资金投入、涉农资金整合、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党的建设类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基层队伍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建设,组织领导类主要从精准扶贫方面考核党委政府的工作力度,并把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作为考核对象,围绕扶贫开发的权重设置达整个考核体系的90%。

  紫云自治县县委书记徐德祥说,“取消GDP考核后,扶贫攻坚的责任更大了、任务更重了。我们要做好农业大文章,打一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翻身仗,让农民脱贫致富,为实现全面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徐德祥说出了贫困县党政领导的心里话,如今,他们正陪伴广大农民行走在脱贫致富的奋斗之路上。

 

阳光扶贫——4年减贫526万人

 

  从2014年起,我省积极改革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制度,除重大扶贫专项和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外,扶贫资金由省主要按因素法分配切块到县,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乡村公示制度、“民生特派”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建成并投入使用了“贵州省扶贫系统电子政务平台”,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以前我的精力主要放在向上级争取扶贫项目和资金,现在则安心做好产业规划、产业发展等实实在在的事。”一位贫困县的扶贫办主任说,改革后,扶贫项目和资金按县贫困人口数量、贫困发生率、贫困村数量、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人均可用财力等因素测算分配,不再靠跑和要。

  一系列扶贫新政充分调动了各级干部注重发展、关注民生的信心和决心,加快了扶贫开发步伐。4年来,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1149万人减少到623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3.4%下降到18%;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3472元提高到2014年的6146元;25个县525个乡镇实现“减贫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