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25.04.2016  20:26

  黔教(委)社发〔2016〕10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深化2016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工作的通知》(黔文明办〔2016年〕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厅(委)制定了教育系统《2016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6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省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2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


  
  附件:2016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实施纲要(2014—2018)》(黔党办发〔2014〕16号)巩固提高之年。按照省文明办《关于深化2016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工作的通知》(黔文明办〔2016年〕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制定全省教育系统《2016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激发全省广大师生学雷锋、学道德模范、学身边好人的巨大热情,把广大师生广泛组织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中来,积极营造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着力提升广大师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自觉成为社人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为构筑“精神高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贵州篇章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1、按照省教育厅 省文明办关于转发《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和推进计划,2016年2月-12月启动第一批文明校园创建评选工作,按20%覆盖率完成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创建活动。
  
  2、各级各类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部门(处室)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态势。针对师生的不同特点,组织师生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二)建好用好学校道德讲堂阵地,利用革命纪念日和清明祭奠活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1、省教育厅与省文明办、民政厅、司法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份联合行文下发,遴选第二批“百名德师、法学家”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法治教育、文明道德、传统文化和形式政策等教育。
  
  2、各地各校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学校课堂和优秀传统文化等重要平台,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发挥资源优势,广泛深入开展明“无礼”、知“无耻”教育培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时代新风,增强文明自觉。
  
  3、各高校要更加主动地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特别是传统文化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实践活动。
  
  4、各地各校依托各类社团组织注重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引入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增强青少年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感和认同感。
  
  (三)大力开展“多彩校园·闪亮青春”大学生文化教育实践活动。
  
  2016年4月10月,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与省文明办、共青团省委联合举办第十一届“多彩校园·闪亮青春”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月。今年的活动主要围绕“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和庆祝建党95周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为主题,通过征文、演讲、朗诵、竞赛等多种活动形式,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青年大学生立志成才。各高校要创新形式,整合多方资源,广泛搭建活动平台,不断丰富活动载体,突出特色,贴近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吸引广大学子积极参与。
  
  (四)大力开展“祖国好·家乡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2016年“祖国好?家乡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我的中国梦”、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为主题,突出爱国主义教育内容,采取集中与经常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以“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以及各地各校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等活动项目,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牢记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今天做祖国的好儿童,明天做祖国的建设者。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 省关工委 省文明办 省妇联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四在学校·幸福校园”“百校示范”创建工程的通知》(黔教基发〔2016〕58号)精神,继续实施“百校示范”创建工程,在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创建100所“四在学校·幸福校园”省级示范校。
  
  4-9月,以学校为单位扎实开展“四在”活动示范校创建工作;10月,县级开展评选推荐工作;11月,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结合各地推荐对象,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并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按分解的创建目标任务择优报送我厅基教处;12月,省教育厅、省关工委、省文明办、省妇联梳理各地推荐情况并对推荐学校进行审核、汇总、认定。
  
  (六)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等道德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力求体现工作亮点,将传统志愿服务与雷锋精神相结合,使学雷锋活动真正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利抓手。
  
  2、着重走进基层、走近青年,贴近青年需求、贴近基层民生,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为重点,广泛动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力求面上的活动有广度,点上的活动有深度,通过志愿服务既满足群众需求,又能够让青年在实践锻炼中有所收获。
  
  3、要充分发挥社团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要积极选树一批活动典型,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技术,通过微博、微信等信息技术,生动活泼展现青年志愿服务风采,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各地各校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意留存活动资料,保证图片、影音等资料的质量,及时报送工作动态、音像、图片等信息材料及典型人物、团队的优秀事迹和感人故事。
  
  (七)大力开展美德少年、最美教师、行业道德标兵等先进典型评比表彰活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3月份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第五届贵州省“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契机,大力开展广大师生员工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确保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可敬、可信、可亲、可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和崇高精神,使广大师生的高尚行为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3月至4月底为宣传发动、师生推荐时间,省教育厅根据各地各校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评选推荐活动。
  
  (八)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1、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4月初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四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进一步推进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建设,为广大学生的健康成才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2、结合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4月初印发的《关于推荐评选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高校做好廉政文化作品及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征集、推进和评选工作。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文化建设方案计划,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方式,贴近师生生活和学习,旨在提高广大师生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
  
  (九)利用“千校万师”、“国培计划”、“省增计划”等培训项目,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2016年度的工作目标及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第一季度: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开展“国培计划(2016)”调研,研制“国培计划(2016)”项目规划方案,启动全省2016年“国培计划”项目培训院校(机构)和项目县评审工作。开展2016年各地特岗教师需求调研工作。开展省级乡村名师推荐工作,制定评审方案。开展特级教师调研工作。充分整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教师、校(园)长培训项目,拟定全年校(园)长培训计划和方案。开展高校、中小学、中职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调研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国培计划(2016)”项目承担院校(机构)和项目实施县遴选工作,启动“国培计划(2016)”实施工作。制定下发《“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和《特岗教师招聘办法》。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开展省级乡村名师遴选评审工作,计划选拔省级乡村教师300名,从中遴选50名作为“十三五”期间乡村教育家培养对象。制定第13批特级教师评选方案。启动校(园)长培训工作。配合省人社厅下发高校、中职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件。
  
  第三季度:按照培训进度,开展“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继续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和新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开展省级乡村名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第13批特级教师评审有关工作。各培训院校(机构)按照要求具体实施培训工作。加强对职称申报工作指导。
  
  第四季度:做好全省“国培计划(2016)”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估工作。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总结并指导各地加强新聘特岗教师管理。开展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组建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公布第13批特级教师评审结果。继续实施培训工作,完成全年培训任务,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十)推进全省高校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2015年12月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推进诚信档案建设工作,2016年6月前完成高职高专院校诚信档案建设任务。
  
  (十一)加强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按照《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校园安全办〔2016〕1号)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研究制定本地本校的具体措施,逐一细化分解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2、结合3月印发的《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贵州省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面向全省广大中小学生普及和宣传有关安全知识,全面促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提高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按照2016年3月印发的《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行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6年〕2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6年〕30号)两个文件要求,本着以“安全健康,快乐成长”为宗旨,进一步促进各地各校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继续开展省级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创建任务100所,各地各校认真做好申报、自评、考核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主题活动的领导。同时,要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积极开辟专栏。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简报、远程教育等平台加大对“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主题活动的宣传,及时报道“明理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各类道德先进人物的突出事迹,营造“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的浓厚氛围。
  
  (三)构建育人载体。各学校要以“道德讲堂”为载体,每周一讲,师生同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五礼知五耻”、师生“荣辱观”进行逐词逐句解读,力求讲深讲透,培育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四)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各校要对“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活动建立台账,及时填报实践活动宣传报道统计表,完善相关资料,要将活动计划,组织机构,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等整理归档。
  
  各地各单位结合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2016年工作方案。
  
  附件:1.“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测评表
  
  2.“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宣传报道统计表
  
  3.“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台账
  
  联 系 人:代蕾,闫帮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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