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试行企业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25.09.2014  13:26

人民网晋城9月25日电(赵芳 实习生 张笑宇)近日,晋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四部门联合出台了《晋城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可使企业节约大量税收成本,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

该试行办法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进行了规范,对符合申报要求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可到税务机关享受税收优惠,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税收成本,从而将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加强企业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形象。此外,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实施,可以梳理企业的研发项目,理顺企业的研发经费,为企业培育出优秀的技术团队,加强企业的技术力量。